《蒙特利尔议定书》(伦敦修正案)“考虑到技术和经济方面,并铭记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需要”,因此要求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淘汰ODS物质的时间有所不同。对第五条国家(指发展中国家缔约方)来说,在必须实施淘汰时间表之前有一个宽限期,这反映出发达国家认识到他们对排放到大气中的大量物质负有责任,他们对使用替代品有更多的经济和技术来源。
表1:发达国家淘汰时间表
ODS 名称
期限
目标
附件A
第一组 CFCs
(CFC-11, CFC-12, CFC-113, CFC-114, CFC-115)
1989.7.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86年的水平上
1994.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75%
1996.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第二组 哈龙
(哈龙 1211, 哈龙 1301, 哈龙2402)
1992.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86年的水平上
1994.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附件B
第一组
其他全卤代烃
1993.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89年的水平上
1994.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75%
1996.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第二组CTC
(四氯化碳)
1995.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89年的水平上
1996.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第三组TCA
(1,1,1-三氯乙烷,
甲基氯仿)
1993.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89年的水平上
1994.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50%
1996.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附件C
第一组 HCFCs
(含氢氟氯烃)
(只限于消费)
1996.1.1起
冻结在1989年HCFCs消费量与2.8%的1989年CFCs消费量之和的水平上
2004.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35%
2010.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65%
2015.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90%
2020.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99.9%
2030.1.1起
完全停止消费
附件E
MBr(甲基溴)
1995.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91年的水平上
1999.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25%
2001.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50%
2003.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70%
2005.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必要用途除外)
表2:发展中国家(即第五条款国家)淘汰时间表
ODS 名称
期限
目标
附件A
第一组CFCs
(CFC-11, CFC-12, CFC-113, CFC-114, CFC-115)
1999.7.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95-1997三年的平均水平上
2005.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
2007.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85%
2010.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第二组哈龙
(哈龙 1211, 哈龙 1301,
哈龙2402)
2002.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95-1997三年的平均水平上
2005.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50%
2010.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附件B
第一组
CFC-13
2003.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削减1998-2000三年平均水平的20%
2007.1.1起
削减1998-2000平均水平的85%
2010.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第二组
CTC(四氯化碳)
2005.1.1起
削减1998-2000平均水平的85%
2010.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第三组TCA
(1,1,1-三氯乙烷,
甲基氯仿)
2003.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98-2000三年的平均水平上
2005.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30%
2010.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70%
2015.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
附件C
第一组HCFCs
(含氢氟氯烃)
只限于消费
2016.1.1起
冻结在2015年的水平上
2040.1.1起
完全停止消费
附件E
MBr(甲基溴)
2002.1.1起
生产量和消费量冻结在1995-1998四年的平均水平上
2005.1.1起
削减冻结水平的20%
2015.1.1起
完全停止生产和消费(必要用途除外)
* 仅列出中国主要生产和使用的受控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