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占春
字少白,号朴庄,明朝贵州黄平人。其父系卫指挥,官至副总兵。占春系将门之后,却好文喜客,豪迈不群。明熹宗天启年间(公元1621-1627年),以选贡历云南通判。才识为上官倚重,然落落不得志。明朝灭亡后,隐居,撰《黄平州志》,有藻鉴人伦之际。诗作颇多,存之甚少,可惜。《黔诗纪略》录其诗四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