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劳红武[1],女,汉族,1967年11月出生,浙江杭州人,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工程师。
曾任湖州市园林管理处人民公园管理站站长,湖州市园林建设开发公司副经理,湖州市花木公司经理,湖州市园林绿化工程总公司副总经理,共青团湖州市委副书记,湖州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湖州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安吉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2]。
2004年10月任金华市政府副市长(公选)、党组成员[3]。
2008年03月任中共金华市委常委[4]、副市长。
2008年06月任中共金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5]。
工作分工: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物价、交通、公安、安全、司法、监察、法制、人事、统计、税务、国有资产管理、人民武装等方面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公安局、安全局、司法局、监察局、人事局、国资委、地税局、交通局、统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办、国资公司、各驻外机构。联系法院、检察院、军分区、武警、信访局、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