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原名为湖北省潜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湖北省体改委鄂改生[1994]155号文批准,由湖北省潜江市制药厂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湖北省潜江市医用塑料包装厂、潜江市医药经营开发公司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并于1994年6月27日在湖北省潜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1262万股。湖北省潜江市制药厂将其与制药业务相关的部分经营性净资产、湖北省潜江市医用塑料包装厂将其与医用塑料包装制品和化学原料药生产销售业务相关的部分经营性净资产、潜江市医药经营开发公司将其与药品经营、仓储业务相关的部分经营性净资产投入本公司,共折股1230.4万股,内部职工以现金认购31.6万股。1995年11月,经潜江市体改委潜体改文[1995]9号文批准,公司实施10送5配5增资扩股方案。湖北省潜江市制药厂和湖北省潜江市医用塑料包装厂均以土地使用权配股,潜江市医药经营开发公司以生产性房屋建筑物及少量现金配股,内部职工以现金配股。1996年11月,经潜江市体改委潜体改文[1996]12号文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按10送2配3方案实施增资扩股。湖北省潜江市制药厂以生产性房屋建筑物配股,湖北省潜江市医用塑料包装厂以土地使用权配股,潜江市医药经营开发公司以生产性房屋建筑物配股,内部职工以现金配股。1996年12月,湖北省体改委以鄂体改[1996]486号文,批复公司依《公司法》规范并予重新确认,对前述两次配股予以确认,并同意公司更名为湖北潜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4月1日,公司在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公司的主发起人湖北省潜江市制药厂于1993年7月被国家医药管理局确定为“国家眼科用药生产基地”;公司于1995年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经济研究所评定为“中国最大的眼科用药生产厂家”,并被纳入《中华之最荣誉大典》;于1997年9月被湖北省统计局信息中心综合评定为全省同行业第一名;于1997年4月被湖北省科委认定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于1999年4月被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评定为“一九九九年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于1999年10月和12月,分别通过国家科技部和中国科学院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主营业务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