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 册 号 中央私营企业局商标注册处注册第 19 号
商标文字 葫芦牌
拼音读法 Hu Ta Pai
商标意译
法律状态
申请日期 1949-11-8 国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持有人
名称 恒茂铜铁工厂张子义 相关网讯 打印本商标
持有人地址 天津雷鸣远大街一四三号?lawpanel
优 先 权 初次申请国 国际注册 原注册国
初次申请日期 年月 日 初次注册日期 年月 日
初次申请编号 初次注册编号
商标类型 普通(商品)商标
国内分类 第六类 普通金属及其合金,金属建筑材料 ,可移动建筑物,铁轨用金属材料 ,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不属别类的普通金属制品,矿砂 类似群组 钢铁及其半制品类
>>商品相似性
使用商品 铁管湾头
商标公报 初审公告:商标公报 第一期
注册公告:商标公报 第五期
专用期限 自 1951-2-1 至 1971-2-1
商标说明 呈文第11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