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峰集团创业于1991年,1994年进入高分子材料――聚氨酯产业,1996年组建集团,2001年成为无区域集团,拥有温州、上海、福建和辽宁四大生产基地。集团建有浙江省级研发中心两个,有两大系列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是超纤合成革和氨纶长丝行业标准的起草制定单位。2005年华峰集团瑞安本部实现销售收入超过30亿元,创税收超过1亿元,成为目前我国最大的聚氨酯产品生产企业。
华峰集团的产品面向涉及老百姓生活日用品的广阔市场,形成聚氨酯树脂(鞋底原液、革用树脂)、聚氨酯弹性纤维(氨纶)和超纤合成革等几大系列产品,在国内拥有很高的市场占有率,其中聚氨酯鞋底原液的国内市场占有率超过50%。华峰集团的下游客户集中于制鞋和箱包企业、制革企业以及纺织企业,特别是在制鞋业当中,“中国十大鞋王”中的大部分企业,以及“阿迪达斯”、“耐克”等世界著名运动产品制造企业都直接或间接使用华峰的产品。
华峰集团有限公司是华峰集团的核心企业,连续多年名列“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和“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百强企业”前列。在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民营企业纳税百强排行榜中列第22位。在温州市经贸委与统计局联合公布的“温州工业企业规模50强”排名中,连续三年排在前三位。浙江华峰氨纶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第一家民营氨纶生产企业,生产规模、劳动生产率和盈利能力均居国内行业前列,是全国化纤行业效益十佳企业、竞争力、纳税十强企业,氨纶行业标准起草单位之一,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绿色企业。氨纶公司已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等待挂牌上市。
在挖掘提炼创业文化的基础上,华峰集团创造性的提出了以“四个共同”,把它作为企业文化的核心理念。“四个共同”是共同目标、共同创业、共同利益、共同发展的简称。“四个共同”理念激发了员工在企业中的归属感、成就感,巩固和培育了华峰的核心竞争力。在优秀的企业文化指引下,华峰集团积极回馈社会,承担社会责任,努力建设“和谐企业”。
在企业得到发展的同时,“四个共同”理念逐步在企业制度安排中体现出来。华峰集团现已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员工享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并在温州民营企业中率先为推出了员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改善员工的生活条件,华峰集团投资1亿多元新建的华峰专家楼即将交付使用,员工“安心公寓”项目也已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