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赫梯法典》(如图,Hittite laws)
目前为止唯一一部“重民轻刑”的法典。它虽以刑事规范开篇,整部法典也规定了杀人、伤害、盗窃、放火、破坏判决、污染水源等多种罪名,但是除了对少数性质严重的犯罪规定了刑罚之外,一般犯罪,多采用民事赔偿、补赎的方式加以处理。在刑事制裁之外,还规定了大量的免责条件,使得实际处以刑罚的犯罪就更少了。
今天我们保存所下来的赫梯法典,是在哈土什(HATTUSHASH)赫梯王档案库的泥板上所记载的共由三表241条文字。其主要部分,也就是第一表
《〈假如某人〉,太阳我父的泥板》百条,第二表《假如葡萄》百条,大致编定于公元前15世纪前后。而第三表,则是补充第一表的法律汇编。
总体而言,《赫梯法典》除具有楔形文字法的一般特征之外,它在内容上又带有浓重的民众色彩,在东方古代法中卓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