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
李稷(jì)(?-1082)字长卿。宋邛州(今邛崃)人。以父荫为将作监主簿,历任河北西路、东路转运判官。为陕西转运使、制置解盐。与李察皆以苛暴著称,时人语“宁逢黑杀,莫逢稷、察”。
元代
李稷,字孟豳,滕州人。李稷小时候聪明伶俐,八岁便能记诵经史书籍。父亲到袁州做官,李稷跟了去,拜夏镇为师。父亲到铅山做官时,李稷拜方回孙为师。夏镇、方回孙都是有名的进士出身,擅长治《春秋》,李稷一身所学兼二人之所长。泰定四年,举进士及第,被任命为淇州判官。淇州地理位置相当重要,李稷到了却能熟练的处理州中的要务。这一年遇上大饥荒,李稷申报朝廷,请求赈灾,百姓因此赖以存活。一个无业游民姓尚名叫安儿,嗜酒赌博,当街耍流氓,李稷怀疑他为非作歹,率领州中的弓兵(掌管治安,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将其逮捕,审问之下,果然是偷了邻村王甲家的财物,才出来鬼混。同伙五个一起被逮捕治罪。调任海陵县丞,同样有才能杰出的名声。此后入朝担任翰林国史院偏修官,提拔为御史台照磨。
元顺帝至正初年,出任江南行台监察御史,改任都事,又入朝任监察御史。弹劾太监高龙卜仗着受皇帝恩宠,败坏朝政,擅自作威作福,结交当时的权贵,给国家增添祸乱的隐患,请加以放逐,以正国法。奏章上后,发配高龙卜于征东。李稷又上言:“但凡御史密封的奏事,必须到皇帝面前才得开拆,以防有小人阻塞圣听。言事的官员须优先提拔任用,以开直谏之路。殿中侍御史、给事中、起居注,须任命正直之士,记录百官的奏事,以及皇帝言论,每个月发到省台,再交到国史馆,作为后来编纂史书的准备。”承天护圣寺失火,圣旨命重新建造,李稷又上言谏阻,说:“水灾旱灾频仍,国库与民用二者俱乏,不应该胡乱地大兴土木。”重建之议遂止。适逢朝廷正注意地方官员的任用,李稷便奏称:“下面的县官多从吏部考核任命,有的并不称职,应交由中书省一并选拔。茶业、盐业、铁业,当任官员动不动受到处罚责备,哪有脸在百姓面前混呢?应分别委任辅佐官员。各地掌管军事的达鲁花赤,乱政害民,也应设置辅佐官员。”皇帝都同意了他的奏议。改任中书省左司都事,又累次改任户部尚书。至正十一年,朝廷大臣商议,认为中原之地租税之数不实,准备丈量田亩制定税率,李稷到朝廷进见说:“方今红巾乱党都在隐秘举事,百姓流离失所,这个政令一行,是驱赶百姓去做盗贼啊!”当权者认为他说的很对。不久改任中书省参议,没多长时间,又改任治书侍御史。
至正十二年,随从丞相脱脱领兵征讨徐州,徐州平定后,进见请求回到故乡滕州,将曾祖父以下十七人的坟墓都迁了过去,皇帝御敕为之立碑栽树。二十四年,任命为陕西行台中丞,还没出发,又改任山东廉访使。任上得病,上表请求退休,回到京师。病死,时年六十一岁。追赠为忠赞理正宪功臣、集贤大学士、荣禄大夫、柱国,追封为齐国公,谥号:“文穆”。
李稷为人仁孝、友爱、恭敬、俭朴,居官廉洁、谨慎、忠诚、勤劳,处理家务严厉而不失章法,与人交往,全是一腔热忱,尤其跟乡党朋友交情极深。中丞任择善、陈思廉两人死后,李稷一并抚养他们的遗孤,世人因此都很称道他。出入中央地方为官凡二十年,始终无半点瑕疵,实为一时名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