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口基金United Nations Population Fund(UNFPA)
1966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一项决议,促请联合国系统的组织在人口方面提供技术援助。1967年秘书长设立人口活动信托基金,1969年定名为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1979年成为联大附属机构。1987年大会决定改名为联合国人口基金,英文缩写保留。总部设在纽约。
该基金宗旨是在人口活动中增进知识和能力,以适应国家、区域和全世界在人口活动和计划生育方面的的需要;在计划和规划工作方面进行协调,促使各国根据各自计划寻找解决人口问题的可行办法;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援助、资金来源于各国政府和私人的捐款。
人口基金直属联合国大会。领导机构是执行局。执行局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按地区分配原则和主要捐款国、受援国的代表性原则选举产生,任期三年。执行局每年举行三次常会、一次年会。执行局负责审核批准人口基金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的援助方案、审查批准人口基金的行政、财务预算等。秘书处在执行主任领导下处理日常事务,并在60多个国家设有办事处。执行主任任期5年。
出版物:《年度报告》、《人口》。 1978年5月中国与人口基金代表团签署了《谅解备忘录》,初步确定进行合作的项目。1980年在北京建立了驻华代表处,代表由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兼任,1995年6月人口基金年会和12月联大分别通过决议,决定人口基金驻华代表处主任更名为驻华代表,开发计划署驻华代表不再兼任。1980年以后,人口基金开始向中国提供援助;中国也向该基金会进行了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