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07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5号)

根据1993年3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已经1999年12月7日国务院第2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

总理朱镕基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范围文字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包括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

澳门特别行政区北部与广东省珠海市的拱北陆路相连。关闸拱门以南由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关闸拱门以北至珠海边防检查站原旗楼之间的地段维持原有管理办法不变。

澳门特别行政区维持澳门原有的习惯水域管理范围不变。(中央法规)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