隶户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09-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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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时期的一种贱民阶层。亦称杂户。广义包括伎作户(官府作场控制的工匠)﹑屯田户和牧户﹐狭义一般指在官府机构和官僚贵族家中服非生产性杂役的人户﹐如乐户。隶户来源于俘虏和犯罪没入官府的人户。鲜卑拓拔部在统一北部中国的过程中﹐把战争中获得的大量俘虏往往作为各种特殊户口分配给官府役使﹐如工匠﹑乐人﹑屯牧等杂役人。他们有自己的家庭和独立于编户之外的户籍。不属州县﹐不承担租调劳役﹐由所属官府役使﹐职业世袭﹐不准与良人通婚。北魏初年﹐隶户与奴婢虽有区别﹐但身分比较接近。至迟到孝文帝时期﹐情况有了变化﹐官府直接控制的隶户除了为官府服役之外﹐可以保留一部分时间﹐或者整个家庭中保留一部分劳动力为自己生产﹐官府的隶户逐渐成为一种差役。私家的隶户可能逐渐成为依附农﹑牧子或家庭仆役。他们的身分低于平民而高于奴婢。孝文帝以后﹐经过北齐、北周﹐杂户几经放免﹔但直到唐代﹐仍然存在着身分与部曲相当的杂户或隶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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