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维新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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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革命烈士

郑维新(1911~1932年)闽侯县岭后村(今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岭后)人。

维新6岁时丧父,母亲在培元小学教书。维新随母入培元小学读书,后入三山中学,又转英华中学,因家境困难,在英华中学学习期间还在培元小学兼课。民国20年(1931年)维新在英华中学高中毕业,其语文、英语会考的成绩全市第一名。同年考入福州协和大学,因对文学院长王治心讲授的“三民主义”课提出质疑,得罪校方。民国21年再因组织“读书会”和编辑《求是报》事,终被学校开除。后经人介绍在“独青小学”(今麦顶小学)任教导,此间致力于建立“肃劣会”,并任宣传部长。11月9日,台江、龙潭“肃劣会”在台江潭尾街纸店查出大批日本劣纸,但受到警方干涉和威胁。于是“肃劣会”发动罢市。警方庇护奸商,肆行逮捕“肃劣会”会员赵国康等6人。维新忍无可忍,迅即在龙津庵召开紧急会议,第二天上午组织100多人到公安局请愿。公安局竟指挥军警,逮捕郑维新、李展平等6人。郑维新挺立不跪,并指责公安局长丘兆琛镇压抗日运动的罪责。丘兆琛恼羞成怒,按着维新的头往地上砸,又令士兵用枪托打维新的后腿。维新的眼镜被打碎了,眼睛被刺破,但仍忍着疼痛,坚持斗争。丘兆琛竟令卫士开枪,维新身中数弹,当场牺牲,年21岁。

郑维新牺牲后,全国公愤,纷纷组织“10号惨案后援会”、“郑案后援会”,要求惩办凶手。国民党政府不得不撤丘兆琛的职。民国23年(1934年),英华中学为郑维新召开追悼会。

1980年11月,福建省人民政府追认郑维新为革命烈士。

2.中国手指画研究会会员郑维新,字晓江、一江,1943年生。现为:中国手指画研究会会员、辽宁美术家协会会员、鞍山市美术家协会理事、鞍山市国画研究会理事、鞍钢美协副主席。1992年“石榴小鸟”入选“华风书画精品赴日展”并被收藏;1992年,“菊花麻雀”获“中华杯”全国书画大赛中年组二等奖;1993年,中国书画联谊赴日展“牵牛花”并被收藏;1993年,获中国企业书画大赛二等奖;1994年,“山水”入选东北三省中青年水墨画大展;1995年,“梨花”获全国冶金书画展三等奖;1996年,“牡丹”入选获“爱华杯”迎香港回归大展三等奖,并参加了第七届、第九届手指画展。

作品辑入画集的有:《现代中国指墨作品大观》、《中国手指画第九届全国展佳作选》、《鞍山书画集》、《鞍钢书画集》。作品收录《当代美术家》光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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