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昭和钟铭》,曰:“秦公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奄有下国,十有二
公。”按《史记·秦本纪》自非子邑秦而秦仲始为大夫,卒,庄公立,卒,襄公、
文公、宁公、出公、武公、德公、宣公、成公、穆公、康公、共公、桓公、景公
相次立。太史公于《本纪》云襄公始列为诸侯,于《诸侯年表》则以秦仲为始。
今据《年表》始秦仲,则至康公为十二公,此钟为共公时作也。据《本纪》自襄
公始,则至桓公为十二公,而铭钟者当为景公也。
《秦昭和钟铭》,曰:“秦公曰:丕显朕皇祖,受天命奄有下国,十有二
公。”按《史记·秦本纪》自非子邑秦而秦仲始为大夫,卒,庄公立,卒,襄公、
文公、宁公、出公、武公、德公、宣公、成公、穆公、康公、共公、桓公、景公
相次立。太史公于《本纪》云襄公始列为诸侯,于《诸侯年表》则以秦仲为始。
今据《年表》始秦仲,则至康公为十二公,此钟为共公时作也。据《本纪》自襄
公始,则至桓公为十二公,而铭钟者当为景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