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省(1529~1612年),字孔震,初号约斋,更号幼溪,长乐县古槐人。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进士,授浙江金华府推官,平反冤狱,安抚饥民、矿盗,颇有政绩。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升任山西道御史,后巡按山海关。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巡按湖广。时世宗欲费资亿万南巡,陈省上疏切谏,世宗采纳。翌年,穆宗嗣位,陈省弹劾尚书霍冀、工官徐杲等人“为迎合先帝,费天下财力,当治罪。”穆宗处罚二人。太监张方占民田为皇庄,经陈省劾奏,庄田收为公有,制止横敛十三万金。隆庆元年(1567年),辽王宪火节、楚王世子常冷横行不法,陈省劾奏,穆宗将二人囚禁。后巡按广西,引疾归。次年,任京畿学政,改大理寺少卿,后升任南京都察院佥都御史,提督操江。隆庆六年,奉召入京,任右佥都御史协理院事。后改右副都御史,先后巡抚陕西、湖广,提督军务。任内裁撤文武冗员,上二十八疏,以功升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佥都御史。万历十一年(1583年),因与张居正牵连罢官。回乡后,在武夷山接笋峰下筑室隐居,名曰“云窝”,又建亭台楼阁16处。所著多佚,仅《幼溪集》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