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书法家协会成立于1983年,当时名为“中国书法家协会北京分会”,是北京市委领导下的、由北京市的书法家、篆刻家、书法理论和书法教育工作者、书法活动组织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专业团体,是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团体会员。1988年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更名为“北京市书法家协会”,2003年2月又更名为“北京书法家协会”。
1983年9月,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了《中国书法家协会北京分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第一届理事会,当选理事43人,并由理事会选出常务理事17名,组成常务理事会。启功当选为分会主席,张旭、尹瘦石、赵枫川、张西帆、柳倩、盛绳武为副主席,代秘书长董巨安、副秘书长苏适。1988年11月,召开了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通过了工作报告,把“中国书法家协会北京分会”更名为“北京市书法家协会”。修改并通过了《北京市书法家协会章程》。大会经过选举,新当选理事31人,刘景平、苏适、李文新、李志敏、张旭、张有清、欧阳中石、郝耀国、袁其微、盛绳武、薛夫彬当选为常务理事,张旭当选为主席,启功为名誉主席。尹瘦石、张西帆、柳倩为顾问。李志敏、盛绳武、薛夫彬当选为副主席。大会决定设立评审委员会为最高艺术评审机构,李志敏兼任评审委员会主任,柳倩、蓝玉崧、谷溪为评审委员会副主任。卜希阳、尹瘦石、吴未淳、欧阳中石、秦公、袁其微、徐焕荣、康殷为评审委员。同时还设立了创作展览部、理论研究部、组织联络部、篆刻艺术部、宣传教育部、会刊资料部、妇女部及艺术交流部。
1997年4月,北京书协召开了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薛夫彬代表二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和盛绳武所作的关于修改“章程”的报告,通过了新的“会章”,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理事会和新的领导机构。新当选理事33人。宣祥鎏当选为北京书协主席,薛夫彬、秦公、张有清、谷溪、张书范当选为副主席,张旭为名誉主席,盛绳武为顾问。按照“章程”规定,协会由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组成常务理事会,并实行秘书长负责制。新的领导机构设艺术评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刻字艺术委员会和年鉴编辑委员会,职能部有创作展览部、理论研究部、组织部、篆刻部、宣传教育部、艺术交流部和妇女部。
2003年9月,北京书协召开了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大会选举51人为理事,理事的年轻化是以往各届最突出的;林岫为北京书协主席,田伯平当选为驻会副主席;张书范、谷溪、薛夫彬、郁志桐、王家新、李有来、彭利铭当选为副主席。聘请宣祥鎏为名誉主席,张有清为名誉副主席。
会员中在全国各正规报纸杂志刊物上发表理论文章和专著的有300余人次;由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个人书法作品集、字帖、专集的有500余人次;会员举办个人书法展览(包括联展)有350人次;出访到世界46个国家和地区进行讲学、访问、交流和展览的有280余人次,充分显示了北京书协会员的丰硕成果。协会多名会员还荣获了中国文联“德艺双馨”会员称号以及全国性的各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