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员职业介绍
报关员是指通过全国报关员资格考试,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并在海关注册登记,代表所属企业(单位)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我国海关规定,向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纳税等海关事务的报关人员不是自由职业者,报关员必须受雇于某一个企业。根据海关规定,只有向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和报关企业才可以向海关办理报关纳税业务,因此,报关员只能受雇于一个从事进出口业务、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或者报关企业,并代表该企业办理报关纳税手续。
报关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知识水平和实际业务能力,必须熟悉与货物进出口业务有关的法律和对外贸易知识,必须精通海关法规、规章并具备办理海关手续的技能。为此,我国《海关法》第十一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报关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报关业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从事报关员工作的资格制度。
一、考试简介
报关员考试是由海关总署组织的全国性考试,它是获取报关员从业资格的通行证。考试合格者可以向海关申请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该考试每年举行一次。
二、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参考)。
下列人员不能参加:
1、因故意犯罪,受到刑罚的
2、走私或严重违规,被取销报关从业资格的
3、因行贿,被撤销报关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的
4、考试宣布成绩无效,并被撤销报关员资格、吊销资格证书,不满3年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两个阶段。
(一)网上预报名。
1.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2009年6月1日至6月25日接受考生网上预报名。
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bgy.customs.gov.cn
2.考生报名前应先行登陆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进行用户注册(用户注册名称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户注册信息将自动转入报名信息中,有关信息一经提交,即不得再行更改,因此要求考生务必准确、如实填写,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将导致报名失败。
3.考生应当在规定的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选定考区和报考点海关,输入个人报名信息,上传个人照片,打印“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建议彩色打印)并签署本人承诺。
考生报名前,应当仔细阅读报名表填写说明,确保知悉各栏目的指标含义,完整、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按照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照片。报名表一经提交,任何虚假或者失实信息,均有可能导致考生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
注册和报名信息中的中文信息,均应使用简体中文字输入。
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中的中国公民(下称港澳居民)以及台湾居民,如使用非简体中文windows操作系统进行网上注册、预报名的,应当在注册前对操作系统作如下设置:
(1)安装简体中文(GB2312)字库;
(2)打开Internet Explorer“查看”下拉菜单,“编码”项选择“简体中文(GB2312)”。
4.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考生本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证件照,淡蓝色或者白色背景,无边框;正面照,免冠,无头饰。勿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
(2)JPEG格式,390×567像素,100KB以下,分辨率300dpi。
(3)照片应由具有拍摄证件照片资格的专业照相机构拍摄,个人使用计算机摄像头、手机等非专业照相器材拍摄的照片无效。
5.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即可自行打印准考证主证,并在准考证主证贴照片处加贴本人小二寸证件照片1张,供报名确认时向海关提交。
加贴的照片应当以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照片同底版冲印,不得使用翻拍或者打印机打印的照片。
6.考生注册后,遗忘本人注册密码的,可输入密码提示问题的答案查询。
(二)现场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报名期限为2009年7月1日至15日。
各直属海关可以根据本考区或者所辖报考点报名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确定具体的现场确认报名时间。
各直属海关应当将本考区及所辖各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要求等予以公告。
2.考生本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持下列材料、证件,到选定的报名地海关现场办理确认报名手续: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
(2)准考证主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港澳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台湾居民报考报关员资格的,应当向报考点海关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即台胞证,5年期并具有效签注)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另行提交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学历学位认证单位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者由专业性涉外翻译机构出具的学历证书翻译件原件。
确认时尚未取得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证书,按照本公告第四条规定可以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凭本人签署的承诺书,办理确认报名手续。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提供承诺书格式文本下载。
上述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仍须凭毕业证书申请报关员资格;在规定的申请期限内未能交验毕业证书的,海关不予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
3.按照本公告上述规定提交复印件的,考生应当在复印件上签署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声明,并签注日期。复印件均须使用A4纸张,并保证复印效果清晰,供海关留存;原件经现场审验后即行退回。
4.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海关签发准考证主证后,无论何种情况,考生所交考试费均不予退还。
5.考生通过确认报名后,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副证。
考试起讫时间,以及考生所在的考点、考场和座位号,均以准考证副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6.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个人信息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四、考试报名费用
考生办理确认报名手续时,应当交纳报关员资格考试费人民币90元。
五、考试教材( 一套共三本)
1、《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定价:70元;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写
2、《进出口商品名称与编码》定价:55元;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写
3、《报关员资格统一考试试题新解》定价:35元;中国海关出版社出版;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教材编写委员会编写
六、考试内容
考试全部采用客观性试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商品归类题、综合实务题、报关单填制题、报关单改错题。一共包含以下三大部分内容:
1 .报关专业知识:包括报关与海关管理、报关与对外贸易管制等;
2 .报关专业技能:包括报关程序、进出口商品归类、进出口税费的计算与缴纳、报关单证填制等;
3 .报关相关知识:包括国际贸易知识、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知识、报关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等。
七、考试时间
2009年11月8日
八、考试成绩
1 、公布时间: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之后的两个月之后公布,并由海关总署核定并公布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各直属海关公布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 、查询网站:可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对本人考试分数有异议的,自分数公布之日起15日内日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分数核查。网站查询地址:http://bgy.customs.gov.cn/baoguan/UserLogin/user_login.asp
3、分数线:报关员考试总成绩为200分,一般分数线为120分。
九、报关员资格申请及报关员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的,自合格人员名单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原报名海关申领报关员资格证,海关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做出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海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海关自作出准予报关员资格申请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报关员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