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殿英 1941年生,江苏无锡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山西省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科技委主任,研究员级高级建筑师、国家级特许一级注册建筑师。1986~1995年10月曾任核工业第七研究设计院副院长、院长。历任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中国建筑学会会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会员、中国核学会会员、山西省建筑学会常务理事、山西省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委员等职。1965年毕业于天津大学建筑学专业。在1982年太原市征集城市栏杆方案竞赛中荣获三等奖,在1983年太原市征集青年宫方案竞赛中荣获三等奖。设计的 451工程(中国环流器I号)获1986年部级工程建设设计科技进步一等奖,1987年又获国家级优秀工程建设设计银质奖,1990年获中国核工业总公司(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1992年起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在任院长期间往重改革,实行技术经济承包责任制,使院经济效益逐年递增,职工收入逐年增长,福利逐年改善,单位充满生机活力。在1992~1993年度被山西省国防工办系统授予“劳动模范”称号。在1998年核工业第三次建筑设计学术交流会上发表的论文《智能建筑及其功能要素》荣获一等奖。辞条被辑入《无锡名人辞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和《科学中国人·中国专家人才库》(世纪珍藏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