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朝介绍法蒂玛王朝(al-Sulalah al-Fatimiyyah) ,公元909年建立,公元1171年灭亡。中世纪伊斯兰教什叶派在北非及中东建立的封建王
朝(909~1171)。因其旗帜、服饰尚绿,故中国史书称“绿衣大食”。西方史称“南萨拉森帝国”。[1]
王朝历史建立之前
阿拔斯王朝建立后,什叶派屡遭统治者的镇压和迫害,一部分人集体迁往北非。约893年,也门的什叶派伊斯玛仪支派宣教师艾布·阿卜杜拉·侯赛因在麦加朝觐时,接受北非柏柏尔部落朝觐者的邀请,并受伊斯玛仪派总部派遣,随这批朝觐者到达突尼斯,在基塔麦部落中传播伊斯玛仪派教义,宣称“马赫迪”即将复临人间,号召穆斯林起来摧毁现存秩序,建立公平正义的伊斯兰社会。他在宣教过程中赢得众多信徒拥戴,遂趁机组建了一支武装力量,成为当地的政教领袖。不久,伊斯玛仪派伊玛目赛义德·伊本·侯赛因为逃避哈里发镇压,乔装商人,从叙利亚北部赛莱木叶伊斯玛仪派总部赴突尼斯,同艾布·阿卜杜拉会合,但被艾格莱卜王朝埃米尔齐亚达图拉二世捕获入狱。从902年起,艾布·阿卜杜拉率柏柏尔军发动起义,向艾格莱卜王朝在各地的军队发动猛烈进攻。
王朝发展
公元909年3月,攻占首都拉卡达(今凯鲁万城),推翻艾格莱卜王朝,将赛义德·伊本·侯赛因从狱中救出,并被拥戴为哈里发。赛义德自称是先知穆罕默德女儿法蒂玛的子孙,什叶派第七代伊玛目伊斯玛仪的后裔,号称伊玛目欧拜杜拉·马赫迪,故立国名为法蒂玛朝。初建都拉卡达,920年迁都新建的马赫迪亚城(在今凯鲁万东南海岸)。
赛义德(即哈里发,909~934)位后,在政治上与巴格达的阿拔斯王朝相抗衡。在宗教上,奉什叶派伊斯玛仪派为国教,在聚礼日祈祷词中为阿里和哈里发祝福,成为伊斯玛仪派的宗教领袖。他东征西战,对内镇压了艾布·阿卜杜拉的反叛,对外将版图扩张至阿尔及利亚、摩洛哥、利比亚及西西里岛,为法蒂玛王朝奠定了基础。934年赛义德殁后,其继任者仍奉行向外扩张政策。
第四代哈里发穆仪兹(952~975)执政后期,派大将昭海尔·绥基利(Jawhar al-Siqilli,?~992)率海陆军多次发动西征,967年肃清了科尔多瓦后伍麦叶王朝在马格里布的影响。968年,昭海尔率领10万大军东征埃及。公元969年,昭海尔占领埃及伊赫什德王朝首都弗斯塔特,遣其副将进占原属伊赫什德王朝的领土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希贾兹,随之并入法蒂玛朝版图。970~972年在弗斯塔特北郊营建新都开罗。973年哈里发穆仪兹迁都于此,即开罗。972年建筑最大的清真寺爱资哈尔大礼拜寺。其后并麦加和麦地那。王朝统治中心遂转到埃及。在第五代哈里发阿齐兹(975~996)统治时期,国势极盛,成为版图横跨亚非两大洲的强大伊斯兰国家,同巴格达的阿拔斯王朝和西班牙后伍麦叶王朝形成鼎足之势。
王朝衰落
996年,阿齐兹去世,子艾卜·阿里·曼苏尔·哈基木(996—1021年)以十一岁继位。他在位期间杀大臣,毁圣陵教堂等基督教堂,歧视基督徒和犹太人。其后,哈基木自称真主化身,一个新教派奉之,即为德鲁兹教派,此派尚行于黎巴嫩。
1021年,哈基木被暗杀,子扎希尔继位(1021—1035年),年十六。与东罗马皇帝君士坦丁八世约,罗马皇帝许以东罗马境内各清真寺中提念哈里发的名字,许重建君士坦丁堡的清真寺,而哈里发许重建圣陵教堂。
1035,麦阿德·穆斯坦绥尔(1035—1094年在位)以十一岁登基,其母为犹太人所卖犹太女奴,与该犹太人摄政。在位六十年,国势迅速衰落。1043年失叙利亚于塞尔柱突厥。北非西部、西西里岛亦失。所可道者,唯1058年,原巴格达将军白萨西里强迫阿拔斯朝哈里发嘎义木把职位的各种象征(包括先知的斗篷和别的遗物)转到开罗,各地穆斯林开始奉开罗哈里发为正宗。
11世纪后期,法蒂玛王朝开始衰落,国家掌握的土地日趋缩小,财政收入窘迫。王朝军政大权落入大臣和马穆鲁克禁卫军军官手中,争权夺势,内讧不已。军队统帅控制国家大权,官制发展为世袭制,哈里发处于被保护的地位。各地总督割据,税收锐减,国库空虚。伊斯玛仪派内部分裂,波斯、伊拉克和中亚地区的伊斯玛仪派断绝与法蒂玛王朝的联系。突尼斯和阿尔及利亚相继脱离王朝控制。
公元1096~1144年间叙利亚和巴勒斯坦大部分属地先后被塞尔柱王朝和十字军占领。1071年,诺曼人占领西西里岛,并蚕食了非洲大陆一些土地。十字军入侵埃及后,西亚赞吉王朝素丹努尔丁应法蒂玛王朝末代哈里发阿迪德之请,派部将希尔库及其侄子萨拉丁率军往援。1171年萨拉丁推翻法蒂玛王朝哈里发阿迪德(1160~1171),自立为素丹,灭法蒂玛王朝,建立阿尤布王朝,从此在埃及恢复了伊斯兰教逊尼派的地位。[1]
王朝经济法蒂玛王朝的政治制度与阿拔斯王朝相似。哈里发是政治、军事、宗教的最高领袖。在王朝极盛时期,工商业及城市都很发达,物产丰足,经济繁荣,社会稳定。开罗为王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宗教中心,亚历山大、迪米亚特、的黎波里、凯鲁万等城市和港口商贾云集,成为连接亚、非、欧对外贸易的枢纽。
法蒂玛王朝的主要赋税是货币地租和非穆斯林的人头税,工商业者也必须交纳人头税。哈里发注重兴修水利,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对外贸易。11世纪时,埃及城市工商业发达,为地中海区域最繁华的国家,同地中海其他国家有着频繁的贸易关系,同印度间的贸易也有发展。为传播什叶派教义,哈里发关心文化教育。972年修建的爱资哈尔清真寺成为宗教学府。[1]
王朝贡献法蒂玛王朝继承和发展了阿拉伯东方伊斯兰文化,奖励科学研究,发展教育事业,文化发达,学术繁荣。972年在开罗创建爱资哈尔清真寺,并发展成宗教大学,世界各地学生来此求学,人才辈出,成为伊斯兰教什叶派宗教及学术文化中心。哈里发阿齐兹在开罗建立了皇家图书馆,藏书达20万册,收藏有大量各种文字珍本,仅用金泥书写的《古兰经》就达2400册。1005年哈里发哈基姆为传授和宣传什叶派教义,弘扬伊斯兰学术文化,创办了科学馆(Dar al-Hikmah),延聘各地著名学者进行学术研究,其领域包括宗教、哲学和自然科学的各学科。并附设学校、图书馆和天文台,其附设的学校专门培养什叶派宗教学者和官吏,除宗教各学科外,还设有医学、天文学等。天文学家伊本·优努斯、光学家伊本·海赛姆等皆在此取得科学成就。王朝文化名城开罗、凯鲁万、非斯与巴格达齐名。在宗教上,伊斯兰教得到进一步传播和发展。王朝在各地修建了大量清真寺,均附设宗教学校,派出传教师和法官到各地传播什叶派教义、教法,主持宗教事务,哈里发下令在各地清真寺聚礼日为阿里和哈里发祝福,并严禁饮酒、音乐和娱乐,在经、训研究上,强调其隐义,并按什叶派观点阐释教义和教法,形成巴颓尼叶派(内学派),在王朝末期从伊斯玛仪派中分化出阿萨辛派。对基督教及其他异教徒多采取宽容政策。
法蒂玛王朝历任哈里发马赫迪(Ubayd Allah al-Mahdi Billah) (909-934; founded Fatimid dynasty)
卡伊姆(Muhammad al-Qaim Bi-Amrillah) (934-946)
曼苏尔(Isma'il al-Mansur Bi-Nasrillah) (946-952)
Ma'ad al-Muizz Li-Deenillah (952-975; Egypt is conquered during his reign)
阿齐兹(Abu Mansoor Nizar al-Aziz Billah) (975-996)
哈基姆(Al-Hakim bi-Amr Allah) (996-1021)
阿里·查希尔(Ali az-Zahir) (1021-1035)
穆斯塔西尔(Al-Mustansir of Cairo) (1035-1094)
穆斯塔里(al-Musta'li) (1094-1101)
阿米尔(al-Amir Bi-Ahkamillah) (1101-1130)
哈菲兹(al-Hafiz) (1130-1149)
扎菲尔(az-Zafir) (1149-1154)
法伊兹(al-Faiz) (1154-1160)
阿迪德(al-Adid) (1160-1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