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宗教思想之重建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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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斯兰宗教思想之重建》(The Reconstruction Of Religious Thought in Islam)

现代伊斯兰教理论著作。巴基斯坦伊斯兰著名哲学家、诗人穆罕默德·伊克巴尔(1876~1938)著。原为1929年作者在印度海德拉巴德和阿利迦尔所作6次讲演的讲稿,次年汇集成书以英文在拉合尔出版。共7章。内容涉及政治、历史、法律、文化等,尤为强调恢复理性主义传统,“重建”伊斯兰教思想,以适应现代生活的需要。作者从东、西方文化互补的观点出发,对伊斯兰文化传统的形成过程作了回顾和分析,提出了许多新观点、新思想,阐述了改革和调整伊斯兰教思想的若干基本原则,并就伊斯兰教思想的形态、本质和功能作了新的解释:他认为,伊斯兰教不仅是一种思想信仰,而是人生的全部体现,包括宗教思想、宗教情感、宗教行为3方面,伊斯兰教本质上是一种文化运动,它充分体现了进化和发展的观点,拒绝静止不变的形而上学的宇宙观、人生观,历史上伊斯兰教内部由于对唯理主义的穆尔太齐赖学派的压制、苏菲神秘主义派别的兴起及外族的入侵,导致其活力的丧失,思想日趋保守、僵化。为要复兴伊斯兰文化传统,必须重新肯定理性的地位和能动作用。为此,首先需要对伊斯兰教法的四大法源加以灵活的解释:(1)《古兰经》作为律法的基础,应予遵循,但它仍为后人的立法留有广阔的余地,应根据时代条件的变化,对经义作新的解释。(2)圣训虽为重要法源,但它只揭示隐含于个例中的原理,而未就不同民族的特殊性作出规定,故不应墨守成规,而应予灵活运用。(3)公议虽为最重要的法源,但它从未在任何国家形成永久性制度,故应在穆斯林国家建立有各党派、各阶层代表参加的立法议会,作为当代公议的体现。(4)关于类比。历史上教法学家虚构的教法“创制之门关闭”之说,使教法思想日趋僵化,今人有权根据类比原则重开教法“独立判断”的大门。作者还从重建伊斯兰教思想原则角度,将宗教生活划分为信仰、思想、发现3个时期:信仰只对一个民族的历史发生影响,思想表现为对信仰的理解,即为信仰寻求哲学基础,发现即心理学基础,表现为领悟启示法则后的自由。他还认为,伊斯兰教思想的重建需确立3个基础:对宇宙生成作精神而非物质的解释、个体精神自由和以宗教精神为人类社会的指导原则。书中亦有某些自相矛盾的观点,诸如:既强调理性的地位,又认为经验和理性不能取得完全的认识,还必须靠直觉才能认识全体,既宣称哲学能够判断宗教,又承认哲学必须以宗教为中心等。本书被誉为伊斯兰现代主义代表作之一,在穆斯林知识阶层中有广泛影响。本书于1934年在英国剑桥大学出版修订本,1944年和1962年两次再版,1957年出乌尔都文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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