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军用手票,简称军票。是日本政府作为发放日军饷的货币。军票早于二十世纪初的日俄战争中已经使用,其后日本每次对外用兵时皆使用军票。但军票的全盛时期可算是在太平洋战争的时期,当时日本疯狂发行军票,更逼令占领地居民兑换军票作为货币。由于军票发行时不会有保证金作为兑换支持,也没有特定的发行所,所以军票不能兑换日圆。基于这个缘故,日本政府以此作为支配占领地经济的一种手段。
以香港为例,当1941年圣诞日香港沦陷后,日军即以军票作为货币,规定港币和军票的兑换率为一比二。其后于1942年7月,日军又将军票面值贬至一兑四。日军更于1943年6月起硬性规定军票为香港唯一合法的交易媒介,港币和其他货币一概禁止流通,市民私藏港币属违法行为。
日军对香港经济的掠夺程度可谓十分严重,单从1945年8月日本投降为止香港有十九多亿圆的军票在香港流通可见一班。
1945年8月15日,日军宣布投降,全部军票顿变废纸,同时港币恢复成为香港法定货币。
战后香港很多人一夜之间失去全部财产,而日本政府多年来亦未有任何实际行动向曾被占领国的人民换回军票。一些手持军票的市民向日本政府要求赔偿,但多年来都不成功。1993年8月13日,香港军票索赔委员会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偿还欠下香港百姓的军票债务。但是,1999年6月17日,东京地方法院虽然承认香港人在军票问题上的痛苦遭遇,但却以日本没有这方面的赔偿法为由,拒绝作出赔偿判决。日本政府亦搬出旧金山和约为自己辩护,至今曾被占领国的人民分毫也无法从日本政府手上取回。
香港现今有数个民间团体向日本政府索偿,当中最为人熟悉的是香港索偿协会。
另外,日本亦有专家认为日本应换兑军票,按现时香港人拥有之军票货币之值额计算,总赔偿金额达最少五千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