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简介“自然之友”(Friends of Nature),全称为“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会址设在北京,是中国民间环境保护团体。作为中国文化书院的分支机构,自然之友遵守中国政府的各项法律、政策及中国文化书院章程,在书院院务委员会指导下开展活动并定期向后者报告工作。“自然之友”是非赢利公益团体,经费来自会费以及社会赞助。
1993年6月5日,自然之友的几位创始人发起了中国首次民间自发的环境研讨会——“玲珑园会议”。1994年3月31日,自然之友成立,是中国最早在民政部门注册成立的民间环保组织之一。创始人是梁从诫、杨东平、梁晓燕和王力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化书院导师梁从诫教授为创会会长,社会文化和教育问题专家杨东平教授为理事长。
自然之友以开展群众性环境教育、倡导绿色文明、建立和传播具有中国特色的绿色文化、促进中国的环保事业为宗旨。截止到2008年,自然之友累计发展会员一万余人,其中活跃会员3000余人,团体会员近30家。各地会员热忱地在当地开展各种环境保护工作,多位会员荣获各级嘉奖;由自然之友会员发起创办的NGO(非政府组织)已有十多家。自然之友累计获得国内国际各类奖项二十余项,如“亚洲环境奖”、“地球奖”、“大熊猫奖”、“绿色人物奖”和菲律宾“雷蒙·麦格赛赛奖”等。历经十几年的创立与发展,自然之友成为中国具备良好公信力和影响力的环境非政府组织,为中国环保事业和公民社会的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并已成为标志性组织之一。
20世纪90年代以前,中国的环保工作主要限于政府主管部门和环境专业工作者,公众的参与程度和意识都比较地低。而自然之友认为,只有极大地提高全民族的环境识、使环境保护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责任和使命,在公众中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新型文化观念和生活方式、社会经济和可持续发展才能在中国实现,中国的环境才能得到真正有效地保护,神州大地才有可能青山常在、绿水常流。
愿景
在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中,每个人都能分享安全的资源和美好的环境。
使命
建设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平台,让环境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并转化成自觉的行动。
核心价值观
与大自然为友,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权利;

真心实意,身体力行;
公民社会的发展与健全是环境保护的重要保证;
工作目标
一、倡导和推动环境领域公众参与机制的形成;反映和代言弱势的呼声,影响环境公共政策;
二、通过丰富的环境教育活动,倡导更多公众增强环境意识,提升行动意愿和能力,选择绿色生活方式;
三、促进环境NGO的合作交流,形成合力; 支持草根环保力量的发展,扶持其成长;
四、建立良好的会员机制,稳步发展会员;构建定位明确、机制合理、团队能力较强、拥有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优势渐成的民间环保组织。[1]
宗旨1、自然之友以推动群众性环境教育、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倡导绿色文明、促进中国的环保事业以争取中华民族得以全面持续发展为宗旨。
2、自然之友支持中国政府、社会组织及个人一切有利于环境保护及社会持续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活动,并愿与它(他)们合作; 同时,根据条件,对与此相悖的事进行监督、批评、揭露和吁请有关方面予以制止。
3、自然之友开展环境保护方面的国际(地区间)民间合作;根据条件,参与全球性环境保护活动。
4、自然之友开展环境教育、传播绿色文明的主要方式和手段是:学校课外教育、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出版物、美术和音像作品、大众传媒、群众性活动等;特别注重通过各类活动在青少年中培养环境意识。
5、自然之友根据条件支持和组织会员开展环境科学和环境理论研究、收集环境信息,进行社会调查,以为其环保活动提供依据,并提高团体自身水平;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会员间的联谊和交流。
会员须知加入和退出
凡身体力行地保护环境,赞同自然之友的宗旨和章程,愿为自然之友的事业贡献力量的个人,经申请并获理事会批准, 可成为自然之友会员;凡从事或热心于环境保护事业的企、事业单位和团体,赞同自然之友章程,能在其日常工作中遵循自然之友宗旨,支持并能经常参加自然之友活动的,经理事一人介绍,本身提出申请,获理事会批准,可成为自然之友团体会员。会员有退会自由,提出退会者,经备案即予注销;凡背离自然之”章程,行为有损本会宗旨、声誉或违反国家法纪者,经理事会批准予以除名。环境保护是全人类的共同事业。自然之友接受中国大陆以外热心环保事业的人士以“联系会员”身份参加其活动;“联系会员”的义务与会员相同,其参加活动的范围根据具体情况和中国政府的有关规定另作安排。
会员的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自然之友的活动;
3,经理事会同意,以会员名义在适当范围内举办符合本会宗旨的活动并获得本会的指导和协助;
4,分享自然之友的信息资源及对外交流机会;
5,对自然之友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监督;
6,推荐新会员。
会员的义务
1,身体力行并主动传播本会宗旨;
2,遵守自然之友章程;
3,按规定交纳会费;
4,维护本会的权利和声誉;
5,为自然之友志愿服务。
会费和经费
自然之友会员会费数额及交纳办法,由每届理事会具体规定;“自然之友”接受会员会费以外的捐助。自然之友接受社会机构、团体及个人以资金、服务、设备、图书资料或其他形式给予的赞助和捐赠,并将根据捐助情况以适当形式致谢。自然之友会员在会内的服务属志愿性质,不付报酬,根据情况,可提供餐旅性补贴;对于受理事会聘请,用较多工作时间从事本会特别委托之任务的会员,其酬谢办法由理事会根据情况另行规定。自然之友的全部收入都将用于开展其环保活动,财务公开,定期向会员及捐助者公布账目。[2]
组织结构(截止到2008年)自然之友按协会方式组织。由会员推举产生理事及正副会长,任期二年,可以连任;理事可互推若干人为常务理事以负责自然之友经常工作;理事会可提名聘请名誉会长、理事和顾问;可根据需要设秘书处,在会长领导下负责行政性工作,也可设若干专门小组以分管有关活动。
自然之友不设分会或其他形式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及会员较多的单位,可推一人与理事会联系。未经理事会正式书面委托,个别或部分会员不得以“中国文化书院绿色文化分院”或自然之友名义在社会上组织活动、募集赞助或与境内外其他团体或个人建立组织联系。 此类情况如有发生,自然之友对之不予承认,不承担责任,必要时并将对当事者进行法律追究。
创会会长:梁从诫 理事长:杨东平 总干事:李波
调研部主管:张伯驹
发展合作部主管:李健
教育活动部主管:胡卉哲
传播与公关部主管:易懿敏
行政财务部主管:盛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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