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崇能,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籍贯福建省莆田市,中国共产党党员;2004年8月3日成为福建省法学会会员;1993年7月毕业于上海华东师范大学法政系,获法学学士学位,随即进入福建建筑高等专科学校(现已与其他学校合并成福建工程学院)任教至今,现为法学研究所工程法研究室常务副主任、讲师;1996起为兼职律师,现兼职于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发表论文有:《论胡适的集体人权思想》、《论毛泽东的集体人权思想》、《论艰苦奋斗的时代价值》(与王健合作)、《论提单管辖权条款的法律效力》(与郭国汀合作)、《论提单项下诉权》(与郭国汀合作)及其他,参译出版合著有:《CIF与FOB合同》、《OMAY海上保险法律与保险单》;法学兴趣在海商法、建筑法,为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