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使权利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3
窄屏简体版  字體: |||超大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