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权力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4
窄屏简体版  字體:   |    |    |  超大  

在联邦制国家,联邦的权力与各成员单位的权力通常由联邦宪法加以规划,宪法未能列举的称为“剩余权力”,有的国家由各成员单位保留(如美国),有的国家推定为由联邦享有(如加拿大)。

 
 
免责声明:本文为网络用户发布,其观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文中陈述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 2005- 王朝網路 版權所有 導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