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求国,或称“流求”,系中国唐代史家魏征和令狐德等在《隋书·流求国》和《隋书·陈棱传》中所提到的一个在东方海上的岛国。根据该史料的记载,在公元7世纪初(大业年间),隋炀帝派遣二名武将,数次到达流求国,征讨流求住民并把数千名不驯服的男女捕回中国。有学者相信这个流求国应该就是今天的台湾,但是也有学者认为应该是今天的琉球群岛,此外也有学者认为当时隋代的琉球应该是泛指琉球群岛、台湾等中国大陆东方海中的一连岛屿。
《隋书》上的记载隋炀帝(569年-618年),即杨广,是隋代的第二位、也是最后一位皇帝。炀帝为人好大喜功,对外极为积极,北修长城,服突厥,讨吐谷浑。对南则于605年讨平林邑,后派长骏等使赤土国,于610年谴陈棱、张镇州征破流求,又东伐高句丽,对外经营颇为积极(曹永和 1979,4)。然而隋代却也因他的横征暴敛、民不聊生,而在他上台14年以后就灭亡了。
隋炀帝征讨流求一事,详见于《隋书》卷81〈东夷列传〉46〈流求国传〉、以及同书卷64〈列传〉29〈陈棱传〉。其大致经过如下:
大业元年1,海师何蛮等,每春秋二时,天清风静,东望依希, 似有烟雾之气, 亦不知几千里。三年2,炀帝令羽骑尉朱宽入海求访异俗,何蛮言之,遂与蛮俱往,因到流求国。言不相通,掠一人而返。明年,帝复令宽慰抚之,流求不从,宽取其布甲而还。时倭国使来朝,见之曰:“此夷邪久国人所用也。”帝遣武贲郎将陈棱、朝请大夫张镇州率兵自义安浮海击之。至高华屿,又东行二日至鼊屿,又一日便至流求。初,棱将南方诸国人军,有昆仑人颇解其语,遣人慰谕之,流求不从,拒逆官军。棱击走之,进至其都,频战皆败,焚其宫室,虏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还。自尔遂绝。(〈流求国传〉,引自杨丽祝 nd) 3
大业三年,陈棱[sic]4拜武贲郎将;后三岁5,与朝清大夫张镇州发东阳兵万余人,自义安泛海,击流求国,月余而至。流求人初见船舰,以为商旅,往往诣军中贸易。(〈陈棱传〉,引自中国台湾网 2001)
简单来讲,炀帝总共征讨过流求三次。第一次是607年,因为语言不通,所以只“掠一人而返”。次年,再令朱宽第二次进击,但也仅“宽取其布甲而还”。第三次则是在610年,由陈棱和张镇州领军,是一次相当大规模的军事行动,“虏其男女数千人”而返。
几种既存的解释
《隋书》所记载的流求,其所指究竟为今天的台湾,或者是琉球,或者甚至是其他的地方,一直是台湾史学界长久以来争论的问题。持不同意见的人,“聚讼纷纭,各持己见,至今仍时有争论”(曹永和 1979,5)。史明(1980,26)总结台湾、中国、日本、和西欧众多学者对于流求的各种不同解释,认为结果可以分为以下三种不同的说法:
(1). 流求是指今日的台湾;
(2). 流求是指今日的琉球群岛;
(3). 当时所谓流求泛指琉球群岛、台湾等中国大陆东方海中的一连串岛屿。
如果以第一说和第二说做比较的话,《隋书》上所记载之流求人的习俗,似乎是与台湾原住民的文化比较接近。“《隋书·流求国》关于台湾番族的人物、姓氏、政治组织、居处建筑、战阵攻斗、武器用具、男女服饰、性情相貌、风俗习惯、文化礼仪、赋税刑罚、起居饮食、宴会歌舞、婚丧嫁娶、树木鸟兽、垦殖农作、宗教信仰…能有长约千字的描写叙述,均与实际的情况相附”(中国台湾网 2001)。
“流求”这个在隋代所使用的名称,一直到宋代还被继续使用,然后再到元代也仍然存在这个名称,只是改写为“琉求”或“琉求”(史明 1980,26-7)。然而,在中国史书的记载上,却有相当多的著作不同意这种将“流求”视为是台湾的见解。其中有的认为隋代的这个“流求”是现在的琉球,并不是台湾,支持第一种说法的著作,以刊行于1737年的清朝官方史书《福建通志》(郝玉麟监修;谢道承等编纂)为代表(转引自彭明敏、黄昭堂 1995,29-30)。
此外,也有更多的著作,虽然并未宣称隋代的这个“流求”是现在的琉球,但是却对“将隋代流求视为台湾”的这种见解,抱持著相当不以为然的态度。清代朱景英所著的《海东札记》(见朱景英 1958,1)、以及清代林豪所著的《澎湖厅志》(见林豪 1963 第一册,53),都对这种见解提出相当程度的质疑。在陈衍(1856年-1938年)所著的《台湾通纪》中,他这样描述:“隋大业中,虎贲将陈棱一至澎湖,东向望洋而返”(见陈衍 1961,51)。就这段文字来看,陈棱虽然抵达了澎湖,但是并未再继续前进而立刻折返。也就是说,他根本未曾远征过台湾。此外,清代的陆应阳于1686年所著的《广兴记》〈琉求传〉中,也有以下这段文字:
国王有三,中山王、山南王、山北王,汉魏以来不通中华。隋大业时,遣羽骑朱宽,访求异俗,始至其国,言语不通,掠一人以还。历唐宋共未朝贡。至明洪武初,三王皆遣使朝贡,后止。中山王来朝,而许王子及陪臣子来游大学,盖山南山北二王相并。‥ ‥澎湖近福州郡界,天气晴朗时,望之隐然在烟雾之中‥ ‥。(引自史明 1980,27)
陆应阳的这段话基本上语焉不详,其所描述的有三个国王的这个“流求”,则显然并不是现今的台湾。从以上的这些证据来看,我们可能很难有一个明确的结论,可以宣称隋代的流求国到底指的是现今的那一个地方。彭明敏和黄昭堂(1995,29)认为,“以流求(琉求)指现在的琉球而非指台湾,是从明末开始的”。一直要到那个时期以后,中国大陆的汉人才对琉球群岛和台湾的区别,有比较清楚的认识,也开始把现在的琉球称为“大琉求”,而台湾北部则被叫做是“小琉求”(史明 1980,30)。因此,史明(1980,27-8)认为隋代的“流求”不能说只是指台湾岛,而应该采取第三说,即认为“流求”乃是包括现今琉球群岛和台湾两地的总称,比较恰当。
这种对“流求等同于台湾”之说法的质疑,也可以在不少当今学者的著作中找到,比如说币原坦(1938)、郭弘斌(2003)、康才媛(2001)、赖福顺(2000)、以及张士丞(1971)等。
注释
即西元605年。
即西元607年。
杨丽祝该文收录有完整的〈流求国传〉,可以参考。
该引文将“陈棱”误写为“陈棱”。
即大业六年,西元6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