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镇墓,位于浙江嘉善县,元代。坐北朝南,通高2.3米,墓径5.2米,墓基八边形,用条石砌成,条石棱角上刻有如意纹,石墓以上再叠三层条石,顶上堆土植草。墓前是明万历知县谢应祥篆书"此画隐吴仲圭高士之墓"碑,碑高1.36米,宽0.62米,厚0.22米。吴镇自题"梅花和尚之塔"碑,仅存下半截,现置于梅花庵内。墓前东南1米处有梅花泉,前方甬道尽头是梅花亭,歇山顶,面阔进深均为3间。亭内立有明泰昌元年(1620)陈继儒撰写的行书《修梅花道人墓记》碑,高2米,宽0.94米,厚0.23米。亭西侧是洗砚池,1986年修复。东侧回廊上置有吴镇画竹刻石8方(称为"八竹碑"),为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钱石耕据原拓本重刻。西侧碑廊有吴镇草书"心经"碑石3方,刘墉、皇十一子(永瑆)、钱樾题跋刻石2方,乾隆四十五年(1780)刘臻书《重修梅花庵记》碑1方,曹庭栋书《重修梅花庵募引》碑2方。
梅花庵是纪念吴镇的附属性建筑,在墓的东侧,明万历间为守墓而建。位于魏塘镇花园弄路西侧。明泰昌元年(1620)邑令吴旭和邑绅钱士升筹集款修理墓道、添建祠堂三楹、亭三楹、僧舍五楹。华亭陈继儒作《修梅花庵记》,并有董其昌书"梅花庵"匾额。后邑人曾几次筹资重修。新中国成立后,吴镇墓与梅花庵,曾多次作过修缮。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6、1990年先后对梅花庵后殿,前殿进行落架翻修。梅花庵山门高4.46米,阔3.10米,单檐硬山顶,阴阳合瓦,勾头滴水。1990年为纪念吴镇诞辰710周年,在山门外东南侧新建门厅,由著名书画家叶浅予和书画鉴定家黄涌泉分别书写"吴镇故里"匾额。前殿面阔3间,通面宽8.2米,其中明间宽3.56米,东、西次间均为2.32米,通进深9.2米。现辟为吴镇陈列室。后殿面阔3间,通面阔8.73米,其中明间和东西次间的面阔依次为3.57米、2.3米、2.35米,通进深10.7米,现辟为展室。其西侧有二楼二底楼屋,原是僧舍,现东侧一楼一底为博物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