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宋九朝诏令文书汇编。原名《本朝大诏令》或《皇朝大诏令》。原书不著编者﹐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王应麟《玉海》﹑赵希弁《郡斋读书附志》等文献所载﹐此书 是由宋绶子孙在南宋高宗绍兴年间(1131~1162) 编纂的。凡240卷。今本缺卷71~93﹑卷106~115﹑卷167~177﹐实存196卷。
该书收录自太祖建隆至徽宗宣和年间颁布的诏令文书3800馀件(缺卷无目不计)。全书分门别类﹐按年系月编次。分帝统﹑皇太后﹑妃嫔﹑亲王﹑皇女﹑宰相﹑典礼﹑政事等17门﹐其中典礼﹑政事二门类目最多﹐如政事门下分50馀类﹐类下分目﹐目下又设子目﹐约佔现卷帙的一半。内容涉及广泛﹐体例与《唐大诏令集》相似。它对研究北宋歷史和考订﹑补充史书的误漏有重要参考价值。惟所录宋代诏令不全﹐《宋会要辑稿》中的不少诏令未见诸该书。
该书在嘉定三年(1210)﹐由宝谟阁直学士李大异初刻於建宁。元﹑明以来已残缺﹐仅有清代的三种抄本留传於世﹕一本流入日本﹐另两本一存北京图书馆﹐一存北京大学图书馆。1962年中华书局据国内两种抄本详加校勘﹐採取择善而从的方法分别补订排印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