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1966年生,河南郑州人
教授、博士生导师
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
研究方向:宪法学、行政法学、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学历背景
1989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
1989-1995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和法学博士学位。
其中于 1993-1995年在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学习并进行研究工作。
工作经历
1995年8月到清华大学工作,先后担任法律学系讲师、副教授、副系主任。现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副院长。
2000年8月至2001年8月在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做富布莱特(Fulbright)高访学者,研究美国宪法和高等教育。
获奖情况
两次获得“清华之友──优秀青年教师奖励金”一等奖。
1999年9月被评为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
2006年2月被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联合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北京大学、中国教育电视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中华英才》半月刊社九家机构评为2005年度“全国十大英才”之“新锐英才”。
2006年获得清华大学2005年度“学术新人奖”。
主要社会、学术团体兼职
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理事、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公共政策委员会常务理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咨询专家等。
2004年10月被“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选为其所属的“全球青年领袖论坛(The Forum of Young Global Leaders)”成员。
2004年1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2006年2月被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
学术成果(一)著作
1.《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一种法治结构的解析》,独著 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年9月
2. 《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独著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年2月
(二)国内发表论文
1.《武装力量在各国宪法中的地位》,北京,《中国军法》1992年第1期。
2.《政党立法与政党政治形式比较》,载《宪法比较研究论文集(一)》,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6月。
3.《政治体制改革与我国社会控制系统》,载《宪政的理想与现实》,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1995年3月出版。
4.《略论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 北京,《中国法学》1996年第6期。
5.《由“议会主导”到“行政主导” ——评当代宪法发展的一个趋势》,北京,《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等2期。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宪法行政法》1997年第6期转载。
6. 《由法律虚无主义到依法治国》,北京,清华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8年第4期。
7. 《美国法律教育之观察》,北京,《中国律师》1999年第2期。 广州,《市场与法》1999年第二期转载。
8. 《对宪法修改的几点认识》,北京,《高校理论战线》,1999年第3期。
9.《论中国的大陆法传统及其未来的变革》,北京,《清华法律评论》1999年第2期,P 272-278。其英文本被译成葡萄牙文在巴西Revista Juridica(《司法评论》)2000年第2期发表。
10.《从美国法律教育看美国高等教育之结构》P92-95,北京,《清华大学教育研究》1999年第2期。
11.《我国宪法可否进入诉讼》,武汉,《法商研究》1999年第5期。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0年第1期转载。福建:《法学研究交流(内部资料)》,2000年第4期转载(复总第11期),2000年10月25日。又载《公法(第二卷)》,法律出版社,2000年12月。
12.《我国应制定自己的民权法》,载《公法》第一卷,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年12月。
13.《办好法学教育,培养复合型法律人才》,载《法学教育的现状与未来》,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年1月。
14.《宪法学是理论法学吗?》 ,北京,《法学家》2000年第3期。
15.《“一国两制”实施中的若干宪法问题浅析》,武汉:《法商研究》2000年第4期。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宪法学、行政法学》2000年第5期转载。
16.《略论复合型法律人才的培养》,《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年第1期。
17.《宪政精神初探》,北京,《清华法治论衡》 ,清华大学出版社,2000年11月。
18.《从法制建设的角度看政治体制改革》,北京,《高校理论战线》,2000年第12期。
19.《法院与宪法 —— 论中国宪法的可诉性》,载《司法改革评论》,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1。
20.《确立法治要从改革法律教育做起》,载《财经》,2002年第7期(总第57期),2002年4月5日。
21.《大学何为——对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一些思考》,载《清华大学发展研究通讯》,2002年第9期(总183期),2002年4月22日。北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管理科学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中外管理导报》 (Global Management Review),2002年第6期正式发表。
22.《论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特区的违宪审查权》,载肖蔚云等:《依法治澳与稳定发展》,澳门科技大学,澳门基本法推广协会出版,2002年3月
23.《“一国多府”在美国》,上海,《政治与法律》,2002年第4期。
24.《WTO与对内开放》,北京,《清华大学发展研究通讯》,2002年第26期(总200期),2002年10月16日。北京,中国科学院:《科学新闻》,2002年第23期转载。
25.《从哈佛法学院看中国法学教育的改革》,香港,《信报财经月刊》(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Monthly),2003年1月,总第310期。
26.《再论中国宪法的可诉性》,北京,《中国法学》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特刊,2002年12月9日。
27.《有限政府与违宪审查》,载高鸿钧等《法治:理念与制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
28. 《全球化、“一国两制”与中港办学》,香港,《信报财经月刊》(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Monthly),2003年5月,总第314期。
29.《宪政与国家的富强稳定和统一》,《团结》2003年第四期。
30.《认真对待宪政》,载《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74-82页。
31.《迷失的“法治”》,《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3年10月第十期。《报刊文摘》2003年10月13日摘录。《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4年第一期摘录。
32.《从修宪透视中国宪法》,香港,《中国评论》2004年2月号。
33.《香港未来政治发展之思考》, 香港《信报财经月刊》(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Monthly) , 2004年5月,总第326期
34.《 略论中央和特区的关系——国家主权和高度自治》, 香港《中国法律》 2004年12月号
35.《关于宪政若干问题的研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学报》, 2005年第1期(总第113期),P14-1
36.《“一国两制”是政治宽容精神的体现》,香港《紫荆》2005年10月号
37.《07/08政改立法属授权立法 ——试论特区就两个产生办法修改而进行的本地立法的性质 》,香港《紫荆》 2005年11月号
(三)国外(境外)发表论文
1. One Country Two Systems:Its Historical Background,Present Operation and Future Development 并发了言(一国两制:历史背景,实际操作和未来发展)。发表于亚太法协会刊LAWASIA: Comparative Constitutional Law(比较宪法), July 1995, Vol. 1 No 11, Australia.
2008年7月18日下午法学院举行行政换届大会,法学院全体教师、员工参加了会议。清华大学党委常务副书记胡和平教授、校党委组织部副部长曲庆与会并讲话。
会议由院党委书记车丕照教授主持。曲庆副部长宣读了顾秉林校长7月11日的任免决定,根据2007-2008学年度第27次校务会议决定,王振民教授担任法学院院长、周光权教授、黎宏教授、申卫星副教授担任副院长。王晨光教授不再担任院长职务,车丕照教授不再担任副院长职务。
校党委常务副书记胡和平代表学校讲话。他首先介绍了这次法学院行政换届酝酿协商、征求意见的过程,校党委和校行政充分听取了法学院老师的意见,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基础上做出了这个决定。他充分肯定了王晨光院长和上一届法学院行政班子的业绩,为法学院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希望王晨光教授今后继续关心支持法学院的工作。他介绍了法学院新行政班子的情况,王振民院长1995年来清华大学工作,参与了法律学系和法学院的筹备复建工作,长期担任副主任、副院长职务,十分熟悉法学院的情况。他在学术研究上也取得了公认的突出成绩。学校认为周光权、黎宏、申卫星三位担任副院长是合适的。他说,国家的法治建设为法学院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希望法学院新班子能够抓住机遇,不辜负学校和老师们的信任,推动法学院的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他也希望大家能够一如既往积极支持行政班子的工作,党政密切配合,共同把法学院的工作做得更好。
前院长王晨光教授在讲话中,感谢法学院全体教职员工对他和上届班子的大力支持。法学院取得的成绩与全体老师的努力分不开。他表示一定支持新领导班子的工作,共同把法学院的事情做好。
王振民院长在讲话中,首先感谢校党委、院党委和法学院全体教师的信任,他代表新行政班子表示一定会团结全体教职员工,克尽职守,发愤图强,为建设一个与清华大学的盛誉相称、无愧于我们时代和历史的一流法学院而竭尽全力。他就法学院未来的工作谈了初步想法,包括教学工作、学生培养、科研工作、办公室管理工作、法学院未来硬件和物质建设等提出了意见。法学院将建立健全各种教学、研究和办公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他表示优秀的师资是学校最重要的资产,法学院将充分发挥每一位老师的作用,认真对待、处理老师们提出的问题。法学院还将加大引进人才的力度,继续吸引优秀学者来法学院任教。
车丕照书记最后也讲了话。他表示法学院一直有党政密切配合的传统,今后仍将如此,与行政新班子紧密合作,团结全体教职员工,为建设一流法学院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