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权证书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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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权证书是授予代表全权谈判并签署条约或出席国际会议的证明文件。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部长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时,无须出具全权证书。我国缔约程序法规定,下列人员谈判签署条约无须出具全权证书:(1)国务院总理、外交部长;(2)谈判、签署与驻在国缔结条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馆馆长;(3)谈判、签署以本部门名义缔结条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门首长;(4)中华人民共和国派往国际会议或者派驻国际组织,并在该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内部参加条约谈判的代表。实践中,国家主席签署条约也无须出具全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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