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衰老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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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衰老可分为:1、正常的精神衰老现象:大多数老年人均可看到。又分:①真正的生理性衰老;②发生于大多数人的病理性衰老。2、作为异常的精神衰老现象,仅在部分老人中看到。又分为:①生理性衰老的加速发展(异常的衰老);②与衰老无关的病理性衰老现象(疾病的结果)。上述分类在实际工作中应用是很困难的。因为精神的衰老决不可能仅用生物学方面的一项标准加以说明。它必须用生物学的、心理学的、社会学的、文化种族学的各方面因素加以综合判断。但在临床上,则可用精神和神经功能的下降,例如感觉、知觉、记忆、思维、智能等,以及情感和性格的改变,如焦虑不安、对事物的过分关心以及情感的兴奋性和波动性等作为衡量精神衰老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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