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良 男,1946年7月生,广西贵港市人,壮族,中共党员,中专文化,贵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1976年于广西民族学院《政治经济学》中专班毕业。长期以来在基层乡镇工作。1964年元月至1972年5月在古樟乡显滕村小学任教。1972年6月至1980年10月在蒙公乡工作,任团委书记、党委常委、革委副主任。(期间曾参加三线建设柳铁路大会战,任六团三营第13连连长;参加老虎口水利工程和平龙水库排洪抢险工程,任蒙公营营长和副指挥长。在参加广西民族学院干训部学习期间会第四班辅导员)。工作认真负责,都能出色地完成任务。1980年11月至1987年6月,任古樟乡党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乡长。(当中于1981年2月至7月参加玉林地区农业干部第四期培训班学习,获结业证书;1982年2月至6月参加玉林地区建乡工作队前往陆川马坡搞点)。古樟乡由于积极发展甘蔗生产,誉获区经委、区糖业公司96年/97年度榨委全区甘蔗糖业先进单位。1987年7月至1990年10月任振南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当年该同志被县委、县政府评为全县经济工作先进工作者。1990年11月至1996年6月任县级贵港市民委主任、政协委员和常委。该部门获1990、1992年玉林地区和自治区民委系统先进单位,获1993年区党委、区人民政府誉予作区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县级贵港市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1995年获市“双学双比”先进单位;该同志于1993年出席全区第三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1993、1994年分别被市直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党小组长和优秀党支部书记,1995年中共市委评为“创先争优”运动中,成绩显著,荣获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在1994、1995年市政协“四个一”活动中评为先进工作者。1997年7月至现在任地级贵港市民委副主任。获1996、1997年市政协“四个一”活动先进工作者;获市统战部评为先进工作者,获1997年全区民委系统迎回归“七·一”杯卡拉 OK歌咏比赛优秀奖。1998年分别被区党委、政府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和区民委、区体育总局评为全区民族体充模范个人。市民委被区党委、区人民政府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次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
李振良(1902一?),少将师长,字乐山,广东东莞人。1902年出生,毕业于广东省西江陆军讲武堂。1932年后任第二军第五师师长,率部参加了1934年对江西中央红军第五次“围剿”。1936年1月29日任少将。同年,任抗日救国军(广东、广西)第一集团第二军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