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梅克保,男,汉族,1957年3月生,湖南汉寿县罐头嘴镇人,农民家庭出身,1979年2月参加工作,197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
1977.02——1979.02,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现湖南文理学院)学习;
1979.02——1982.01,湖南农学院常德分院教师(其间:1979-1980.02 湖南农学院进修);
1982.01——1985.12,常德地区农业区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主任;
1985.12——1987.02,常德县委副书记;
1987.02——1992.07,共青团湖南省委副书记(其间:1991中央党校学习);
1992.07——1994.09,长沙市委常委、浏阳县(市)委书记;
1994.09——1995.04,郴州地委书记;
1995.04——1999.02,郴州市委书记(1995年在中南大学研究生部工商管理系管理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获中南大学工学博士学位);
1999.02——2001.08,衡阳市委书记;
2001.08——2001.11,长沙市委书记;
2001.11——2006.11,湖南省委常委、长沙市委书记;
2006.11——,湖南省委副书记。
兼任湖南省文明委副主任,省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省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双联”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作为火炬手的梅克保副书记于2007年6月兼湖南省实施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活动组委会主任。
中共十六大、十七大代表,中共第十七届中央候补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