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蔡畅(1900-1990),中国妇女运动领导人之一,原复姓蔡林,名咸熙,湖南湘乡(今双峰县)人。1915年毕业于长沙周南女子师范学校,在家乡、长沙等地执教。1919年与其兄蔡和森赴法勤工俭学,参加新民学会 。1922年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4年和李富春结婚。同年底由法国转入苏联莫斯科大学学习。1925年回国,历任中共广东区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 、江西省委妇女部长、湖北省委妇女部长、江苏省委妇委书记、江西省委组织部长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执行委员 、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34年参加长征,是长征中年龄最大的女红军。1935年到陕北后,任中共中央妇委书记、中共中央南方局妇女部长 。解放战争时期,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妇委书记。1947年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全国妇联第一~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等职。全国人大第一~三届常务委员,第四、五届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共第七至十一届中央委员。1990年9月11日在北京逝世。
生活经历1915年入长沙周南女子师范学校求学,1916年毕业留校任教,1919年与向警予共同发起组织周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和湖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会。同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0年参加新民学会和工学世界社,1922年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1924年去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翌年回国,任中共两广区委妇女委员会副书记,并在何香凝领导下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干事兼妇女运动讲习所教务主任。北伐时期,先后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部长兼北伐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中共湖北省委妇女部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先后在上海、香港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在广东省委妇女部工作。1928年出席中共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31年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白区工作部部长兼妇女部部长,江西省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34年10月参加了举世闻名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共陕甘省委委员,统战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妇女部部长。
1941年任中共中央妇委代理书记,后任书记。1943年为中共中央起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提出妇女工作以生产为中心的新方向,纠正了王明在妇女工作领域的主观主义、形式主义错误,开辟了妇女运动的崭新局面。1945年出席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筹建东北解放区妇女联合会,指导东北土地改革中的妇女工作,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书记。同年被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1948年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常委、女工部部长。同年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副主席。
1949年春,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同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二、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是中共第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
相伴永远—李富春与蔡畅
国家邮政局2000年发行的革命终生伴侣邮票一次留法学生的聚会中,年轻的李富春邂逅了手捧着传单的蔡畅,两个目光相接的一刹那,他就被蔡畅青春焕发的神采迷住了。他追了上去,送她回家,一路谈学习,谈生活,谈革命,还谈到了新民学会,十分投机……蔡畅的母亲葛建豪非常喜欢这个质朴活泼的湖南小伙子,热情地招待他吃家乡的辣子拌面。
在北洋政府驻法公使馆门前,蔡和森与周恩来、向警予带邻着勤工俭学的留学生示威请愿,向北洋政府追讨留法学生的生活维持费。卑鄙的陈公使却召来法国巡警镇压学生。混乱中,李富春为救蔡畅,被巡警打倒在地,鲜血染红了他的《共产党宣言》……
蔡畅为李富春的真情所感动,他们相爱了。为自由独立,为永远并肩战斗,他们击掌结为“同盟”。随后不久,又在好友邓小平的祝福下,两人成婚,永远相伴在一起。
蔡畅怀孕了。为投身革命,性格倔强的她宁愿放弃做母亲的权力。她不是不想要孩子,而是害怕他们的事业会造成孩子的不幸。在母亲和李富春的劝阻下,孩子终于还是生下来了,取名李特特。但是蔡畅却毅然做了绝育手术,以表示自己为革命奋斗终生的决心。为了寻找救国真理,蔡畅和李富春忍痛离开了还在襁褓中的女儿,远赴苏联学习。
若干年过去了,学成归来的蔡畅与李富春,在风雨如磐的香江之畔,与国民党反动派白色恐怖进行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斗争,连六岁的女儿也参加了与叛徒斗争的行列。为了保护地下组织的安全,一家人随时都准备着为革命献出自己的生命。
1948年,解放战争进入到白热化阶段,而东北成为重要的战场之一。李富春作为东北战场战勤总指挥,负责调派军用物资,掌握着这场战役胜利的关键。在战役的关键时刻,一向待人温和的李富春竟当众命令枪毙一名被腐化的高级军官。
蔡畅率领中国妇女代表团参加布达佩斯“世界妇女代表大会”,途经东北,燃料用尽告急。李富春及时送出燃料,保障了代表团的急用。两人身处异地,却在电话里互相鼓励,祝福对方,表达着真挚的情感。在布达佩斯世界妇女大会上,蔡畅作为新中国妇女领袖,在全世界第一次亮相。她慷慨激昂地向全世界宣布:新中国即将诞生啦!
辽沈战役胜利了,蔡畅从布达佩斯归来与李富春相逢,到处是庆祝胜利的景象,指挥所内红旗飘扬,两人在全军的欢呼声中拥抱在一起。
建国后,李富春到莫斯科主持中苏经济协作的谈判工作。在新中国与前苏联签署的《关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援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展中国家国民经济的协定》中,李富春做出了重要的贡献,为当时面临经济危机的新中国打了一剂强心针。这一功绩奠定了李富春在管理新中国经济的第一代领导人位置。
1967 年,北京动荡不安。李富春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蔡畅沉重地凝望着丈夫,久久没有说话,他们被这场突如其来的政治风暴压得喘不过气来。为什么国家会变成这样?这问题一直在与他们心中根深蒂固的信念斗争着,煎熬着他们的的身心。他们唯一的支柱就是相伴在一起,共同度过这艰难的历史考验。
1975 年初,李富春积劳成疾,病危住院。蔡畅探视时,因自己感冒,怕感染丈夫,在特护病房外与李富春交谈。无情的玻璃窗门将有情人分隔在两边,使两人只能隔着玻璃倾诉。他们用纸和笔相互传达国家的希望和夫妻的爱意。53年相濡以沫的艰难生活,那伴随着忠诚信仰的坚贞爱情,就此诀别……
电影:蔡畅——中国妇女运动的领袖编 剧
王琛
上 映
1991年
地 区
中国大陆
类 型
纪录片
编剧
王琛
摄影
李明
沈健
李明国
彭武华
解说
窦春起
作曲
方佩荃
录音师(收音)
张淑敏
制作公司
中央新闻记录电影制片厂
影片讴歌了蔡畅为中国妇女解放事业所做出的光辉业绩.
蔡畅(1900—1990)
中共七大正式代表、第七届中央委员。女,1900年5月生,湖南省湘乡县人(出生地永丰镇今属湖南双峰)。原双姓蔡林,曾用名蔡咸熙。早年求学于长沙周南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在女子职业学校、周南附小任教。1919年冬赴法国勤工俭学,参加新民学会。曾在巴黎、里昂边做工边学习。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3年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1924年9月至12月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旅欧区执行委员会编译委员会委员。同年底赴苏联入莫斯科东方劳动者共产主义大学学习。1925年回国任中共广东区委委员、妇女运动委员会(妇女部)书记(部长),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干事、中央妇女运动讲习所教务主任。参与广东妇女解放协会的领导工作。1926年12月至1927年4月任中共湖北区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27年1月至3月任中共江西区委委员、妇女部部长。3月至5月任湖北省妇女协会编辑委员会主任。大革命失败后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上海总工会女工部部长。1928年作为江苏代表出席中共六大。同年11月至1930年2月任中共中央妇委委员。1929年3月至11月任中共江苏省委兼上海市委妇女运动委员会主任。1930年至1931年上半年任中共广东省妇委成员。1931年冬进入中央革命根据地。同年11月至1934年10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常委。1932年任中共江西省委白区工作部部长。同年1月至1933年9月任中共江西省委妇女部(妇委)部长(书记)。1933年9月起任中共江西省委监察委员。同年10月至1934年10月任中共江西省委监察书记。1933年12月起任江西省苏维埃政府委员、主席团成员、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1934年1月出席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届中央执委会委员。1934年10月参加长征。到达陕北后,1935年11月至1936年5月任中共陕甘省委妇女部部长。1936年冬根据陕甘宁省委决定组成支前工作团,深入工作薄弱地区,宣传共产党的抗日主张,扩大红军影响,动员和组织群众支援红军,参加抗日救亡活动。1936年5月至1937年9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常委、白区工作部部长(至1937年3月)。1936年12月至1937年3月任中共陕甘宁省委组织部部长。1937年1月至3月任中共庆阳县工作委员会书记。5月至9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区委员会候补执行委员。6月至7月任中共陕甘宁特委妇女部部长。全国抗日战争时期,1937年7月起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同年9月至1939年11月任中共陕甘宁边区委员会候补执行委员。1938年12月至1943年3月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委员。1941年9月至1943年3月任中央妇委代理书记。1941年10月出席在延安召开的东方各民族反法西斯代表大会并被选为各民族反法西斯大联盟执行委员会委员。1943年3月至1945年8月任中共中央民运工作委员会副书记。1945年4月至6月作为晋察冀代表团成员出席中共七大。8月任中国解放区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同年8月至1949年9月任中共中央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45年11月起任中国解放区战犯调查委员会委员。1946年12月至1947年5月任中共中央西满分局常务委员、民运部部长。1947年5月至1949年3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1947年5月至1949年2月任东北局妇女运动委员会书记。1948年8月至1949年9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1948年10月兼任女工部部长。1949年3月调中共中央工作。同年4月至1953年4月任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主席、党组书记。1949年5月至9月任中共中央职工运动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党组书记。同年9月至1954年9月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委员。1949年10月至1956年9月任中共中央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1949年10月至1957年9月任全国妇联主席,1957年9月至1967年初任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三届执委会主席。1953年4月至“文化大革命”初期任全国妇联党组第一书记、全国妇联主席。曾当选为国际民主妇女联合会副主席。1978年9月当选为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名誉主席。第一、第二、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1982年主动辞去所担任的职务。中共第六、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大代表,中共第八、第九、第十、第十一届中央委员。1990年9月11日因病在北京逝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