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秉松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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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秉松,男,生于1932年,195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系中国著名的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刑事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北京市委研究室和首都社会经济发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西南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法学系顾问,美国《有组织犯罪趋势》杂志顾问,有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新体系的创立者和奠基者,以淡泊名利、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闻名于刑法学界。创立了崭新的“犯罪构成系统论”和“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创立了自然人刑事责任一法人刑事责任一体化的理论新体系。并在一系列重要理论问题上提出了创造性的理论观点,丰富和发展了刑法理论。在犯罪学方面,对犯罪的原因及其预防的控制,刑事政策等重要理论问题也有创造性的发展。代表作有《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犯罪构成系统论》、《刑法教科书》等,其中,《刑法教科书》已出版六版,全书被译成日文在日本发表。作者被日本学术界称为中国法人犯罪肯定论的代表。

1992年获国务院授予的政府特别津贴。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1995年获全国高等学校首届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

1997年获司法部优秀教材一等奖。

2001年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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