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似平衡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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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对于一可逆反应达到平衡状态后,反应物及生成物的三种量(初始量、变化量和平衡量)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1) 反应物和生成物的变化量始终是化学计量数之比的关系。

(2) 若果反应物的初始量是化学计量数之比关系,那么它们的变化量和平衡量都是化学计量数之比关系;若果反应物的初始量不是化学计量数之比关系,那么它们的平衡量也不是化学计量数之比关系。(生成物也相同)

对于一可逆反应达到平衡状态后,反应物及生成物存在着几组不同的的初始量时,若是符合标准态时存在前述相同平衡的规律及关系。

如果反应物的初始量不是化学计量数的倍数关系时,则存在以下关系:

(1) 反应物及生成物的变化量始终是化学计量数关系。

(2) 如果反应物的两组初始量是倍数关系,则对应的变化量及平衡量也是倍数关系。如果反应物的两组初始量不是倍数关系,则对应的平衡量也不会是倍数关系。(生成物也相同)

如果所给反应是一个反应前后气态物质总体积不变的反应,压强增大或减小不能使化学平衡移动;成倍地增加反应物或生成物的量,平衡状态也不会改变。

以上两种情况所涉及的某些平衡量间存在一定的对应关系。我们姑且把它叫做相似平衡。它们可能是相同平衡状态,但某些量存在倍数关系。

如果两个化学平衡状态相似,则应符合相似平衡原理(简称相似原理)。

相似平衡原理:对于两个相似平衡,各对应物质的平衡量的比值应相等。或任一物质平衡时物质的量(或体积)百分含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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