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诺婚亦称合意婚,依男女双方的结婚合意而成立,一般采取民事婚的方式。共诺婚制是在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到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过渡的时期中逐步形成和确立的。
【概述】共诺婚是法国大革命以后受资产阶级契约论影响而形成的一种婚姻方式,认为婚姻是反映人类的自然法则所要求的契约,夫妻基于这种契约的占有是相互的,与人格观念并不矛盾,因此必须以双方合意为要件。所谓“共诺”,就是指双方合意,也就是契约。现代资本主义国家普遍承认这种制度,认为男女自愿缔结婚姻契约是确保婚后夫妻权利和义务平等的前提。真正的自主婚、自由婚,必须是男女双方以爱情为基础的自主结合的法律婚姻。
【结婚方式】在结婚方式上,首先采用选择民事婚制度的是16世纪的尼德兰(即今之荷兰)。所谓选择民事婚,是指依宗教的方式结婚还是依民事的方式结婚,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经上述两种方式而成立的婚姻均为有效。1787年,法国国王路易十六也在敕令中肯定了选择民事婚制度。法国大革命后,1791年的宪法指出:“法律视婚姻仅为民事契约”,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规定:“未经合意不得成立婚姻。”此后,欧洲各国在立法上相继进行了结婚方式的改革。但是,这种改革是渐进的。从世界范围来看,随着共诺婚制的确立,民事婚成为普遍通行的结婚方式。
【价值观】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共诺婚,在价值观上是同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民主”的原则相一致的,是以契约说为其理论基础的。婚姻既为契约,当然须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条件。
【表现形式】在共诺婚中有两种形式。一是允诺婚,即本人同意,但要取得父母的允诺;二是自由婚,即本人同意,无需征得父母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