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财产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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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财产又称破产财团,是指破产宣告时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有归破产企业拥有的可用于破产分配的全部财产的总和。我国采用的是膨胀主义原则,即破产宣告时破产人所有的财产以及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取得的财产都列入破产财产。由此,破产财产的构成有以下几部分:

其一,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其二,破产企业在被宣告破产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如清算组依法进行必要民事活动所取得的财产,清算组行使追回权所追回的财产。

其三,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专有技术以及破产企业原来与其他企业联营所投入的财产和应得的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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