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名: 一春
性别: 男
出生年月: 1953/1
民族: 汉族
1973年11月至1978年3月在52961部队服役;1978年4月至1983年4月在南大港农场党校、临城党校任教员;1983年5月至1987年12月在省委党校任教员;1986年9月至1987年12月在省委统战部黄埔军校同学会任干事;1988年1月至1998年7月在省纪委、省监察厅第四、五纪检监察室任干事、副处级基建检察员;1998年8月至今任中共石家庄市桥东区委副书记。出版小小说集《一夜风情》、《瓦别》、《花环》、《乡思》;合著《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纲》、《纪检监察工作基础教材》。
李义春,男,1942年生,生前系德州武城县公安局民警。1992年4月15日在执行任务时受重伤,1999年3月13日牺牲,2000年1月21日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李义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不断加强思想修养,政治上不断进步,工作上勤勤恳恳,朴实正派,秉公执法,对党对人民忠心耿耿,在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和各项公安保卫工作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民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1992年4月15日晚9时,在审查抢劫团伙成员时,被该团伙成员程吉德手持砖块,乘李义春不备猛击其头部,造成重度脑挫裂伤,当即昏迷,后经多方抢救治疗,仍处于长期重度昏迷,呈“植物状态”。
1999年2月,李义春同志病情恶化,经全力抢救无效,于3月13日上午9时在武城县人民医院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