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目:守灵
拼音:shǒu líng
基本解释:
[wake;keep vigil beside the coffin] 守在灵床,灵柩或灵位旁
男孩子聚在一起进行守灵
详细解释:
1. 道家对心脏的别称。
《黄庭内景经·心神》:“心神丹元字守灵。” 梁丘子 注:“心为藏府之元,南方火色栖神之宅,故言守灵也。”
2. 守护在灵床、灵柩或灵位旁。
《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红楼梦》第一一○回:“ 宝玉 、 贾环 、 贾兰 是亲孙,年纪又小,都应守灵。”《醒世姻缘传》第六十回:“ 狄希陈 道:‘我在此守灵哩。爷爷与 相大叔 俱在这里,我怎好去的?’” 沉从文 《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基本概念:
它是一种民间的习俗,就像古代新娘子要坐花轿,过年要分压岁钱一样。
然后,它是活着的人对去世的亲人的一种纪念。因为活着的人认为,他的亲人虽然死了,但是灵魂还留在人间,没有去阴间(阴间就是我们中国的天堂,人死了以后都会去那里。)。灵魂也很留恋他那些活着的亲人哪,它也不愿意一个人孤零零地去阴间那么远的地方,所以它会在去阴间之前,回到原来的家里看一看。活着的人害怕灵魂在回家的路上迷路,所以会点一盏灯,放在去世的人的尸体旁边(接下来解释古代的人会把去世的亲人的尸体放在家里的客厅里,而不是殡仪馆的停尸房;还有古代人点油灯,而不是电灯的问题)。活着的人害怕灯熄灭了,而使去世的亲人找不到家,于是他们就彻夜坐在停放尸体的房间,保证那盏指路灯是一直燃烧的。
故曰“守灵”
守灵也称为守夜。古人认为人死后三天内要回家探望,因此子女守候在灵堂内,等他的灵魂归来。每夜都有亲友伴守,直到遗体大殓入棺为止。演变到现在,守灵便是亲人们聚在一起,悼念死者,抒发缅怀之情。
人死后,遗体要在家中稍事停留,谓“停灵”。入夜,则由家属守护在旁,以尽孝道。《初刻拍案惊奇》卷十三:“儿媳两个也不守灵。”沈从文《边城》二十:“剩下几个人还得照规矩在棺木前守灵过夜。”
守灵基本上以三天为限,有在住宅内的灵棚、灵堂内守灵的,也有在殡仪馆内租礼厅守夜的。在郊县现在还有"搁三朝"之举。《礼记·问丧》中有"三日而后殓者,以俟其生也。三日而不生,亦不生矣。孝之心亦益已衰亦。家室之计,衣服之具亦已成矣。亲戚之远者亦可以至矣。是故圣人为之决断,以三日为之礼制也"。所以守灵三夜,并不完全出于迷信,而是三天的时间,准备工作都全了,远方的亲戚、朋友也能赶到,足以尽人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