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店观念是由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龚振教授提出的一种新的观念。这种观念在许多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而目前的市场营销理论还未论及。
黑店观念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视国家法律、社会公德以及顾客和社会利益,甚至无视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把经营假冒伪劣产品和采用强迫、欺诈、色情、回扣等销售手段作为一切活动的中心,以此牟取暴利这样一种经营指导思想。
黑店观念的特点:
1、害人利己,即危害顾客、危害被假冒的产品和企业;
2、见缝就钻,钻法律、钻顾客、钻社会空子;
3、短期行为,干一天是一天,捞一把是一把,打一枪换一个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