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莱菲耶派(al—Salafiyyah)
中国伊斯兰教派别之一。阿拉伯语音译,意为“尊崇前贤者”。因受沙特瓦哈比派的主张影响而形成。又因礼拜时抬3次手,故又有“三抬”之称。该派主张严格按《古兰经》和圣训规定行教,反对后人附加成分。1936年,甘肃河州马得宝(即尕白庄阿訇)和马麟(原青海省主席)、马尤努斯阿訇等人去麦加朝觐,回国时马得宝和马尤努斯带回《光辉的明证》(al-Burhanal-Sati)、《伊斯兰之军》(Juyush al-Islam)、《海迪真·古鲁比》和《麦克塔勒海》等论述瓦哈比派主张的经书,在河州边研究边传授,遭到以马云阿訇为首的伊赫瓦尼派的反对,信者寥寥。50年代以来,以马得宝为首的一些阿訇以河州八坊新王寺为立足点,第二次宣传赛莱菲耶的主张,仍受到伊赫瓦尼派的反对,但有一定发展。70年代发展很快,形成一独立派别。现在青海、甘肃临夏、兰州、天水、张家川及西安等地区已有许多信众和阿訇。赛莱菲耶属逊尼教派,遵行哈乃斐法学派。主要教义与礼仪是:(1)只承认伊斯兰教早期“前三辈”奉行的教义、教律,如前3辈对同一问题有不同解释时,就以根据充足、解释正确者而遵奉。(2)认为“安拉”造化世界,因此“安拉”是超于世界的。(3)只承认《古兰经》原文和认为合理性的注解。《古兰经》中有些隐秘的经文,没有给人类赋予注释的责任,强调不能妄加解释,解释了也不承认,并认为“圣训”是《古兰经》最好的解释,应当遵行。(4)在礼天命拜时,伊玛目高声念诵“法蒂·哈”,跟拜者随着低念,伊玛目诵完“法蒂哈”章,跟拜者高声念“阿敏”(即祈准词)。(5)在为亡人做“都阿”(即祈祷)时必须面朝向克尔白,不给亡人转“费底耶”。(6)礼拜时抬3次手,即礼拜举意抬手1次,鞠躬前抬手1次,躬起抬手1次。(7)男子遵圣行留满头和鬓须,妇女带盖头。(8)不崇信门宦和教主;不崇拜拱北;反对阿訇为教众念经收受“乜帖”;反对念、吃并行,反对念经和上坟时点香、丧葬服孝及高声嚎哭。(9)主张去荒野礼“尔德拜”;念作证词时要举右食指,表示认主独一。(10)不集体念诵《古兰经》,要一人念,众人听。(11)不为死者宵夜,念“头七”、“二七”、“四十日”和“百日”以及周年纪念。“赛莱菲耶”名称及其主张,在不少阿拉伯、伊斯兰国家和地区早有传播,影响较大。其主张和学说渊自伊本·泰米叶的著作。故亦有人认为它倾向于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的思想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