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坊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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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在城市中替别人保管银钱的商户。

跟现在的银行要付给存款人利息不同,而柜坊则不仅不付息,存放着还要向柜

坊缴纳租金。但柜坊的存在使得原来长安的生意人不必携带大量的铜钱,方便

了远方客商的贸易活动。

柜坊是由邸店衍生出来的,在唐玄宗开元初年(公元713年)已出现。经营的业务是代客商保管金银财物,收取一定的租金,商人需用时,凭帖(相当于支票)或信物提取,为最早的银行雏形。 他们勾结富家子弟,从事赌博、盗窃等活动,在宋代屡有严禁。《武林旧事·游手》就把柜坊放在赌局、诈骗、盗窃等“游手奸黠”一类中,官府常加取缔,到元代已不复存在。

唐代专营钱币存放与借贷的机构称为柜坊。柜坊又有僦柜、寄附铺、质库、质舍等名称。唐德宗借长安富商钱,即得八十余万缗,足见柜坊经营规模之大。柜坊所藏物品,主要是钱帛、粟麦。钱,一部分是柜坊自备的资金,一部分是别人的存款。因柜坊资金大,有钱人愿意寄存钱财,柜坊又兼似后世的钱庄。钱以外的帛、粟、麦,是农民借钱的抵押品。柜坊剥削的主要对象,仍是农民。唐代广泛使用铜钱,人们预先将铜钱存放在柜坊,在进行买卖时,取用比较方便。铜钱每贯重六斤四两,要携带大量铜钱出门,既重且很不方便。市场上有了代人存钱的柜坊,自然很有利于商贸的开展。柜坊实已具有近现代初期金融市场的某些业务雏形,这是唐代商品经济有了较大发展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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