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宗朋
【介绍】
( 1847-1906 ) 字兰居,清末山东濮州王榔头庄(今鄄城县箕山镇王榔头庄)人。自幼爱好武术,性格豪爽,刚强正直,扶弱济贫,壮举豪强,抗官府,成为鲁西苏北一带农民抗捐领袖。光绪二十年( 1894 ),王宗朋以练武强身、扶弱保家为宗旨,创建了“红沙会”,并以此为基础,带领农民抗住了官府的民堰捐。袁世凯出任山东巡抚后,严令各州县禁止帮会活动,镇压抗捐活动。王宗朋仍带领乡民并联合其它帮会进行抗捐斗争。光绪三十二年( 1906 )其被官府诱骗到王崮堆(今鄄城镇)杀害。宣纺元年( 1909 )十月上旬, 8 州县 42 里百姓为王宗朋立“思墓碑”以作纪念。
王宗朋自幼爱好武术,刀、枪、鞭、棍样样精通。性格豪爽,刚强正直,扶弱济
贫,斗豪强,抗官府。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他以练武强身,抚弱保家为宗旨,创
建了“红沙会”,会员很快发展到5000余人。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濮州孙汪至阎店段堰长周五典与冯德宣到南拔亭里抓
民夫、索堰捐,声言“三丁抽一”去复堤,民堰捐由原来的每年每亩500钱增至1000
钱,3日交不齐,送县衙问罪。王宗朋闻讯,便带着几个“红沙会”会员赶到里公所
,赶跑了周五典,抗住了民堰捐。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清政府为支付赔款加征土地税。濮州官府潘某(外号
潘阎王)到箕山、王榔头庄一带坐镇催收捐税。王宗朋偕同“红沙会”会员往见潘某
,要求他上达百姓苦难,免去捐税,如果官府责怪,他一人承担。潘某慑于“红沙会
”的力量,未敢强行征收。抗捐斗争的胜利,提高了王宗朋和“红沙会”的威望。“
红沙会”由濮州发展到郓城、嘉祥、巨野、济宁、汶上、寿张、沛县等十几个州县。
袁世凯任山东巡抚后,严令各州县禁止帮会活动,镇压抗捐运动。郓城知县抓捕
了郓城的抗捐领袖任清合。王宗朋带领30多名会员,赶赴郓城县衙,与知县进行面对
面的说理斗争。郓城的抗捐群众团团包围了郓城县衙,知县迫于压力,释放了任清合
。
为了共同抗捐,王宗朋、任清合分头串联嘉祥、巨野、郓城、济宁、濮州、东平
州、寿张、汶上、丰县、沛县等11州县的“红沙会”、“大刀会”、“长枪会”,成
立了“督总会”。王宗朋、任清合分别被推举为督老总和副督老总。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周五典再次以复堤为名敲诈民众,濮州民怨沸腾,各
庄长暗地酝酿罢免周五典,拥戴王宗朋为南拔亭里长兼堰长。周五典闻讯杀心顿起,
与濮州知州王赓廷密谋,连夜去曹州诬告王宗朋“造反”,并要求知府发兵王堆(
今鄄城镇)。知府准告,发兵500人,进驻王堆。三月十日,王赓廷、周五典以请王
宗朋到王堆商量复堤为名,将王宗朋骗到王堆,杀害于北门外。
1909年(清宣统元年)十月上旬,8州县42里为王宗朋立“思慕碑”永作纪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