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断刑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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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官署名。属大理寺。元丰二年(1079)置。掌各地奉劾命官、将校及大辟囚以下定罪处刑。定罪时,大理司直、大理评事决定后,由断丞审议,大理正审定。分三案:磨勘案掌批会吏部等处改官事,宣黄案掌凡断讫命官指挥,分簿案掌行分探诸案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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