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宗,又名文轩,山东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利津县利津镇枣园村人,1925年9月生,初中学历,中共党员。1945年3月参加工作,任利津县区农会干事;1948年秋冬带领民兵支援前线(任连长),参加淮海战役;1949年1月至1954年6月先后任利津县公安局治安股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县公安局副局长、局长;1954年6月在上海华东公安干校学习半年,结业后仍任利津县公安局局长;从1956年3月起,历任惠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垦利县法院院长,惠民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县级)、党组成员等职。1990年离休,享受副地级待遇。曾在淮海战役中荣立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