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广播在我国开始于1958年7月1日。当时及以后的约20年的时间内,播出的是黑白电视,采用的都是直播方式,也就是用一台或几台摄像机在演播室内将播音员或演出的节目即时地拍摄下来,使现场的活动画面转换成电信号,经导演切换后实时地选送出一路图像信号送往电视发射台,由发射台通过高处的发射天线以电磁波形式辐射向四面八方,供用户家庭中的电视机接收。从技术手段上看,这种电视广播方式可称为无线开路黑白电视直播方式。然而,伴音也可以是则录音机播放的。
在当时的广播方式中,还有一种是将备有几台摄像机的电视转播车开往剧场或球场等现场,用车上的导演切换台、调音台和微波发射装置,将该地点演出或比赛的图像和声音信号经微波送回电视台内的微波接收装置,再通过微波或电缆送至发射台进行发射,这种方式可称为实况转播电视广播方式。
60年代,世界上许多国家开始彩色电视广播。其中,美国最早,在50年代便实现NTSC制式的彩式电视广播,呈现的图像除了有层次的画面亮度外,还包括影响物的色调和饱和度两个色度参量,使画面更加生动、自然、逼真。60年代在欧洲出现了NTSC制式稍作改进的PAL制和SECAM制两种彩色电视制式,分别在德国、英国和法国、前苏联等国家得到实用。上述三种制式三足鼎立,但各自与本国原来的黑白电视广播相兼容,即黑白电视机能接收彩色电视广播的信号,呈现出正常的黑白画面,同时,彩色电视机也能接收黑白电视广播的信号,呈现出正常的黑白图像。所以,三种制式都属于兼容性彩色电视制式。
我国于1973年5月1日在北京开始PAL制彩色电视广播。如果要在国内播放NTSC或SECAM制的节目信号源,则必须通过制式转换器进行电信号的制式转换,再以PAL制信号形式播出。虽然三种彩色电视制式互不兼容,但可借助专用设备进行制式转换。
70年代有了磁带录像机,于是,电视广播出现了录播方式,也就是可以先期将各种节目录制下来,通过编辑加工等后期处理工艺,制作出完好的节目磁带,而后依照编排的节目顺序按时播出。录播方式使电视广播节目的内容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现在,电视台的极大部分节目都是用录播方式播出的。
在电视信号的传输方面,早先都是依靠无线开路方式实现的,随着技术的发展,相继出现了卫星广播方式和有线电视网广播方式。今后,星网结合的电视广播方式会成为供用户接收的基本手段。它可以传送出中央和各省、自治区上星的电视信号,使用户收看的节目套数增多,图像质量也比开路广播的好。
上星的电视信号可以采用数字信号调制方式,其优点是信号质量更好,能压缩数据率(码率),做到一传四甚至一传六等(在原来一套节目的频带内同时传输多套节目),使可容纳的节目套数大大增加。还可对数字信号的码流进行加密,实现加密的卫星电视广播,开办收费电视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