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府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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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官名。“泉”通“钱”。《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泉府,掌管市的税收,收购市上滞销商品以待将来需要时出售,管理人民对财物的借贷及利息。后世北周仿古制,也有泉府中士、下士之官。

《周礼·地官·泉府》:“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於民用者。”《汉书·食货志下》:“ 周有泉府之官。” 颜师古注:“司徒之属官也。” 明高攀龙 《今日第一要务疏》:“臣观古今善理财者,无如周公 。而《周官》所立泉府,谓之曰:‘泉者,欲其如泉之流而不滞也。’”

2、指储备钱财的府库。《魏书·高谦之传》:“是以古之帝王,乘天地之饶,御海内之富,莫不腐红粟于太仓,藏朽贯于泉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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