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绅,安定县人。明万历三十一年(1643)举人,三十八年(1614)中进士。历任吏部主事、郎中,升南直潜运督粮道、苏松道副使,官至陕西布政使参政,后归降农民起义军李自成。崇祯十六年(1643)二月,李自成改襄阳(今湖北襄樊)为襄京,自号奉天倡义大元帅、新顺王,设置官爵,以张国绅为上相,位在牛金星、刘宗敏、李岩等人之上。张国绅为取信于李自成,将已故太仆寺少卿文翔凤妻邓氏献于李自成。邓氏乃江南大族,通经史,善诗文,以为必见幸。可李自成“不好酒色,脱粟粗杨,’与其下共甘苦”(见《明史》)。怒曰:“若同辈不能庇其伉俪,而行媚于我”!以有损军誉为由,将张国绅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