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的宫廷音乐。唐初,以隋代制订的宫廷乐“九部乐”为基础,另加“高昌乐”,合成十部乐。即:一燕乐,二龟兹乐,三康国乐,四疏勒乐,五安国乐,六天竺乐,七高丽乐,八清商乐,九西凉乐,十高昌乐。
或用于外交或用于庆典,有鲜明的礼仪性,太常寺把各种曲子和舞制的名称、化妆、音乐等,都做了整理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