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资专营

王朝百科·作者佚名  2010-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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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专营国家对化肥、农药、农膜三种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委托专门部门实行归口统一经营。其具体内容包括:

1.国家委托商业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社的农资经营单位,对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

2.大中型化肥厂生产的优质化肥,无论是计划内还是计划外的超产肥,均由专营部门统一收购。

3.进口化肥、农药、农膜由国家实行计划管理,由经贸部按国家计划统一对外订货。除少数有特殊规定的外,全部交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各级供销社统一经营。

4.为及时支农救灾,国家储备一定数量的化肥、农药、农膜,储备任务也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公司和区、市供销合作社两级专营单位承担,储备数量由国务院或省级政府审定。

5.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所需少量化肥、农药、农膜,由县专营批发部门或基层供销合作社按计划供应,允许有偿转让给农户,但不准进行商业经营或倒买倒卖。6.化肥、农药、农膜实行统一计划,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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